邯郸市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十年攻坚结硕果 城乡绿化一体化

邯郸市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记者日前从邯郸市林业局获悉,11月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邯郸市等26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13年,邯郸市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开展攻坚行动,各级各部门勠力同心,经过近10年打磨,共创建省级森林城市10个,逐步实现全域创森。

结合邯郸地域特点、资源特色和人文底蕴,我市明确具体任务、时限和责任,科学系统推进。创建过程中,我市成立创森办,定期调度创森工作;各县(市、区)成立了创森领导机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市直有关成员单位主动担当作为、密切协作,形成了部门协作、市县联动的创建格局。

邯郸市以创建森林城市为抓手,连续实施增绿扩绿攻坚,连续10年每年造林52万亩以上,林木覆盖率从23.2%提高到35.1%,城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6.48%,不断丰厚绿色底蕴;实现城乡一体绿化,建设城市“绿岛”治“热岛”,打破城乡绿化条块分割局面,着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科学提升森林质量,拓展丰富森林综合功能,将造林绿化与旅游开发、乡村振兴紧密结合,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搭配,实施科学精确提升,实现了森林经济和社会生态综合效益;大力推行林长制,健全灾害防控体系,加强资源管理,狠抓管护机制落实,为生态建设健康发展护航。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孟令卫/文 李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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