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黄石实施“四大”计划!

来自西藏山南的幼师拉珍和旦增赤列与小朋友手拉手跳起欢快的舞蹈。


  11月4日,我市召开援藏政策宣讲会,市援藏办、市住建局、市文旅局等部门就我市最新出台的《支持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来黄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据了解,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赴湖北组团式市场化就业工作,自2020年探索起步以来,如今已有118名大学生在我省走上工作岗位,除了34人在武汉就业外,其余84人全部入职黄石企业共涉及15家用人单位。

  从“山之南”到“湖之北”,他们实现了人生理想,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使者和西藏传统文化的传播者,也为更多人打开了一扇了解西藏的新窗口。

  据悉,这也是我市首次针对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来黄就业创业出台的政策文件。《方案》实施“组团引才” “创业扶持” “安居保障” “城市融入”四大计划,为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来黄就业创业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培养创新创业能力,提供全方位住房需求保障以及社会关心关爱。

  该《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支持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与我市经济、文化、人员的双向交流,加大我市“给岗位、建平台、强推介、优服务”力度,拓宽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不断擦亮我市组团式市场化就业援藏服务品牌,帮助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来黄成长成才,在我市成就梦想,实现价值。

  实施“组团引才”计划

  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

  增强优质岗位开发供给。每年5月底前,市人社局将对接山南市人社局征集应往届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制定年度岗位征集计划。6月底前,组织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发动国有平台公司、重点企业对照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按照国有平台公司和重点企业3:7的吸纳就业比例,完成全市就业岗位开发和征集工作,进一步提高就业岗位供需匹配度。

  为了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吸纳,我市对招用西藏山南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给予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本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每年6月底前,由市经信局提供全市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市人社局摸排企业岗位需求,吸引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来黄建功立业,与中小微企业共同锻炼成长。

  在征集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基础上,面向各县(市、区)积极筹措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录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确保政策性岗位招录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同时,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将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纳入全市就业见习计划服务范围,每年募集一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教育医疗、公共管理等企业就业见习岗位,在赴山南市组团式招聘时同步推送,组织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参加就业见习。把吸纳和留用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情况纳入我市就业见习基地评选认定内容,对见习期满当期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

  此外,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在我市企业就业的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重点培养对象范围,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活动,通过集中理论培训,师带徒“一对一”实操指导,实行“理论+实操”双师培养,不断提升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水平。

  实施“创业扶持”计划

  培养创新创业能力

  我市将加大创业补贴力度,对毕业5年内来我市初次创业的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满2人(含创业者本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该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该初创组织最高2万元的带动就业补贴。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对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免除反担保手续。以个人合伙创业申请“捆绑式”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

  此外,对毕业5年内西藏山南籍大学生在我市的创业项目被评为市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每个项目给予2-10万元扶持资金。被我市推荐评为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在获得省级扶持资金基础上,市级再配套给予1-5万元扶持资金。

  与此同时,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平台、科技孵化器、创业空间等,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入驻孵化基地创业且享受场租和水电费减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孵化基地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在孵化基地以外创业的,给予300元/月的场地租金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实施“安居保障”计划

  提供全方位住房需求保障

  我市将来黄就业的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纳入我市“三个一”住房保障政策享受范围,给予“一张床”“一间屋”“一套房”梯级式住房需求保障,并按照不同保障形式,在享受优惠租赁价格基础上,每月再给予20-80元租金减免。

  同时,对租赁我市保障性住房满5年的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购买所承租房屋部分或全部产权,首次购买比例不低于50%,5年内已缴纳租金计入购房款。共有产权住房持有5年后,持有人在购买全部产权情况下,可申请转为商品房上市交易。属于重点产业链高层次人才的,按照重点产业链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政策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对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个人租房的西藏山南籍来黄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每年给予1200元租赁补贴。对在我市城区落户的西藏山南籍来黄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每年给予3600元租赁补贴。

  实施“城市融入”计划

  加强社会关心关爱

  给予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对来我市城区就业或自主创业不满5年,期间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选择在我市城区首次落户(含集体户和公共户)的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由落户所在地的城区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00元。对符合落户奖励条件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大专生,由用人单位或创业所在地的城区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6000元、3600元生活补贴。

  建立落户绿色通道。对西藏山南籍迁入落户的高校毕业生,无需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开具《准予迁入证明》下户,由我市公安机关协调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全程代办”。其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等随迁人员可同等享受上述落户服务。

  保障随迁子女教育。对来我市就业创业的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其随迁子女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优先安排入读普惠性幼儿园、公办中小学;在高中阶段转入我市城区就读的,按与原就读学校相当的原则,妥善安排在市级公办高中学校就读。

  给予景区门票减免。对毕业5年内的西藏山南籍大学生,可持大学毕业证在我市国有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每年享受1次免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二次销售项目)。对在我市落户的西藏山南籍大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及子女每年可享受1次免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二次销售项目)。

  开展联谊交流活动。定期组织西藏山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社会实践和联谊交流活动,宣传黄石市情、矿冶文化和发展现状,陪伴藏族大学生过藏节,组织春节等传统节日西藏留黄大学生慰问活动,加强人文关怀。

记者  丁欢/文  周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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