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美好家园共同缔造,积极引导老旧小区业主出资,不断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品质。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番禺区老旧小区业主直接出资参与楼栋本体改造工作的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试行)》),进一步落实业主出资责任,健全群众参与机制。
根据楼栋业主对楼栋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指引(试行)》明确对业主参与楼栋本体改造的建设内容,予以固定补贴,其中,对业主为低保户、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其户按财政补贴基数均摊所承担的费用由财政按100%比例进行补贴。
此外,《指引(试行)》还进一步规范了业主直接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楼栋本体改造申报流程,明确了政府、业主的权利义务,接下来,番禺区将充分发挥业主建设共管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落实业主出资责任,实现城市人居环境改善。

基础类、完善类工程按不同比例补贴
为鼓励业主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原则,除已完成实施方案审定的项外,番禺区对已纳入该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均适用于《指引(试行)》。通过选取《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标准指引》中楼栋本体改造的部分建设项目作为业主直接出资参与改造的建设内容(以下简称“楼栋建设内容”),包括基础类建设项目包含楼栋门、门禁、楼道修缮;完善类建设项目包含外立面整饰等。
《指引(试行)》根据《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导则(修编)》的要求,明确建设标准,固定补贴综合单价,具体由业主根据楼栋本体的实际情况及需求进行选取,从而实现既解决房屋建筑本体安全隐患,又提升房屋本身价值。
《指引(试行)》提出,业主直接出资建设(如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则按区现有政策执行),按要求验收合格后财政按一定比例进行补贴。
财政补贴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属地镇(街)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楼栋建设内容完工后建设标准不得低于属地镇(街)提供的施工图标准,实际建设总费用不得低于拟申请的财政补贴基数,且在本小区微改造项目完工前完成楼栋建设内容的施工及验收,方可申请财政补贴资金。
财政补贴金额=财政补贴基数×财政补贴比例+财政补贴基数÷楼栋业主户数×低保户、低收入困难家庭户数×(1-财政补贴比例)
财政补贴基数=《业主直接出资用于老旧小区楼栋本体改造情况调查表》中的补贴综合单价×工程量。
财政补贴比例:基础类为财政补贴基数的80%,完善类为财政补贴基数的50%。业主为低保户、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其户按财政补贴基数均摊所承担的费用由财政按100%比例进行补贴。如实际建设总费用低于拟申请的财政补贴基数,则财政补贴基数以实际建设总费用为准。
根据《指引(试行)》,楼栋建设内容由楼栋业主自行组织实施,楼栋全体业主为建设内容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委托楼栋业主代表具体负责改造资金筹集和使用、组织施工、质量安全管理、验收、财政补贴资金申请及发放、纠纷协调等工作。属地镇(街)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工程建设监管及参加验收,复核业主完成的工程量及财政补贴金额,监督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及剩(结)余资金退还等。
业主自行制定改造资金筹集方案
在改造资金筹措方面,楼栋业主代表在改造资金筹集前须完成改造资金的匡算,制定改造资金的筹集方案、使用监管机制、剩(结)余资金退还方式、财政补贴资金分发方式、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原因终止实施的解决方案等资金监管制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要求进行楼栋业主表决,表决通过后方可开展改造资金筹集工作,表决不通过则取消该楼栋的楼栋建设内容。
根据申请广州市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工作的相关要求,属地镇(街)根据项目储备库情况,在开展老旧小区微改造居民意愿调查时,同步组织属地社区居委会、业主自治组织发放《业主直接出资用于老旧小区楼栋本体改造情况调查表》,征集业主直接出资用于老旧小区楼栋本体改造的意愿,并向业主宣讲需业主出资的内容及要求。
对楼栋业主参与率、同意率达到要求的楼栋,属地社区居委会组织楼栋业主参照加装电梯的方式推选出楼栋业主代表,楼栋业主代表不少于2人,并委托楼栋业主代表具体负责改造资金筹集和使用、组织施工、质量安全管理、验收、财政补贴资金申请及发放、纠纷协调等工作。
属地镇(街)负责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前期设计工作,编制业主自行组织实施的楼栋建设内容施工图和子概算,业主自行组织实施的建设内容不纳入本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招投标。属地镇(街)需及时向楼栋业主代表、属地社区居委会提供业主自行实施的楼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纸及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
验收合格后,楼栋业主代表需于15个工作日内将改造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剩(结)余情况等向楼栋业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按业主协商好的剩(结)余资金退还方式完成剩(结)余资金退还。
此外,验收合格后,楼栋业主代表需于15个工作日内提交《老旧小区楼栋本体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实际建设总费用的发票及相关资料。属地镇(街)和社区居委会对财政补贴金额进行审核,如涉及低保户、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财政补贴资金将发放到业主代表指定账户。
工作流程图

来源南方+、南方日报记者 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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