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

为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西南西北冬季整治行动,宜宾交警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超速、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2年10月29日凌晨,南溪区交管大队在南大路县道10公里+100米处查获两台“百吨王”,经过磅称重,驾驶人刘某驾驶川M378**重型自卸货车总重102.65,超载率185%;驾驶人熊某驾驶渝D162**重型自卸货车总重113.31吨,超载率215%。执勤民警当场依法扣留违法车辆,并对驾驶人刘某、熊某分别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900元的处罚,下一步,大队将抄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驾驶人、源头企业实施追根溯源,联合惩戒,提高执法震慑力。

 


案例二

2022年11月6日,直属交管三大队在宜宾市翠屏区宗场村道5公里30米处查获谢某驾驶川Q35***营运机动车超速行驶,执勤民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50的处罚。

案例三

2022年11月3日,宜宾交警直属交管四大队收到举报,有一辆车牌号为川CZL***的小型轿车在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政务中心公交站台乱停乱放。收到举报后大队立即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大队民警已于当日17时19分许对其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同时电话通知驾驶人立即驶离。

案例四

2022年10月28日,宜宾交警直属交管五大队接到举报:有一辆车牌号为川Q2***S的小型轿车在三江新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为躲避电子警察抓拍,使用毛巾故意遮挡号牌。收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根据线索快速锁定驾驶人林某某并通知到大队接受处理。11月5日,驾驶员来到大队,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维护,望广大驾驶人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方世惠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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