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1月7日新增本土“198+2330”,广州多区最新通告

11月7日0-24时,广东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98例(广州114例,深圳1例,汕头25例,佛山2例,茂名44例,清远11例,潮州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30例(广州2263例,汕头30例,佛山3例,梅州4例,东莞4例,江门1例,湛江1例,茂名16例,清远5例,揭阳3例);另有121例本土无症状转确诊病例(广州118例,珠海1例,茂名1例,清远1例)。

广州

海珠区

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管理

海珠区自2022年11月7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一、龙凤街道

1.南北广场A2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2.南北广场A1、A3、A4、A5栋,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二、赤岗街道

1.新港中路432号大院4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2.新港中路432号大院1—3栋,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三、南洲街道

1.池滘西大街八巷16—19号;沥滘新鱼新村五巷17、19、21、21-1、23号,六巷17—22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2.池滘西大街、池滘北大街;沥滘新鱼新村五巷15号,六巷15、16、23、24号,七巷16—24号(双门牌)。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四、瑞宝街道

1.和辉花园和辉街33、41、43号;南洲花苑A3栋;石溪涌边街40号东梯。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2.和辉花园(除和辉街33、41、43号外);南洲花苑B2、A4、A2栋,广州大道南小学;石溪涌边街40号南梯北梯、38号,西大街24号之一、之二、之三。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海珠区再回应市民关切

11月7日

海珠区发布了

《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八)》

针对大家最新关注的

交通、物资、医疗保障等问题

海珠区继续进行答疑

↓↓↓

为什么要发布《通告(八)》?

11月5日至7日,海珠区人流、车流大幅减少,疫情传播速度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社会面出现多个散发病例,疫情传播风险仍然较大。经专家研判,我区决定发布《通告(八)》,将《通告(七)》中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临时交通管控、居家办公、非城市保障型企业停止运营等社会面防控措施的实施时间,延续至2022年11月11日24时。

交通管控有调整吗?

继续实行临时交通管控。地铁、公交暂停服务,其中地铁涉及的换乘站保留站内换乘功能。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原则上不流动。

市民如有外出就医等必要活动,可选择搭乘网约车、出租车出行。

跨区上班是否继续居家办公?

原则上居家办公。确有城市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等任务需要执行的个人,可以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相关工作证件跨区通行,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原则上不流动。其他人员继续减少出行,倡导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为打赢这场攻坚战贡献力量。

是否可以跨区复课?

不可以。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每户每天安排1人分时有序外出购买生活物资或领取无接触式配送物资,尽量缩短外出时间。

市民朋友如遇紧急情况,可以拨打哪些暖心热线求助?

违反管控区规定,擅自外出会有什么后果?

管控区内市民朋友,请严格遵守防控规定,切不可因图一时之便造成疫情扩散,如遇破坏水马擅自外出等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如确实遇有生活急需,可以向网格员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协助解决,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居家生活物资需求量增大,如何持续保障供应和及时配送?

海珠区持续强化联保联供,调动线上生鲜平台广州总仓和周边仓库,对平台企业进货车辆发放通行证470张,朴朴、饿了么、美团等平台已从外区增配骑手超过1000名。线下商超的备货量将从目前约是平时的2-3倍,提高至5倍。同时动态巡查、实时了解、及时补货,确保生活物资足量供应。

在管控区内的市民朋友、经营档口的档主、抗疫志愿者要遵守哪些防疫要求?

提醒管控区域的市民朋友一定要遵照防疫要求,参加核酸采样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勿聚集、聊天;杜绝私开档口、与管控区域外人员私自接触、传递物品等活动;志愿者等抗疫一线人员,工作期间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支援结束返回社区后认真落实健康管理。

管控区内,有何机制保障市民朋友的诉求响应解决?

海珠区成立由“联社干部+党员志愿者+群众志愿者”组成的爱心服务队伍,协助做好管理网格、派发物资、服务特殊人群等工作,比如致电852名残疾人士,协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为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医疗保障服务,省二医等多家医疗机构对肾透析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发现部分已转移到隔离酒店的群众家里宠物无人照顾,积极通过联系宠物店、安排网格员上门照料等形式予以妥善安排。

海珠区全域公交地铁

临时管控延长至11日

根据《海珠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八)》,为配合做好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1月8日至11日海珠区范围内地铁、有轨电车、公交线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继续暂停服务。

截至目前

线网停止对外服务

或关闭部分出入口的车站

荔湾区、越秀区

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

自2022年11月7日起,荔湾区联合越秀区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荔湾区站前街以下区域调整为“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东至站前横路,北至站前路,南至流花路所围合区域(除原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的区域外)。

荔湾区、越秀区以下区域调整为临时管控区:西至站前横路、北至站南路、东至人民北路、南至流花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总医院)和北至站前一街、西至陈岗路、南至站前路、东至广安针织大厦所围合的区域。以上区域自11月8日0时起,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临时管控区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不漏一人,至11月10日24时核酸检测无阳性个案,调整为凭24小时核酸阴性出入,设卡口落实场所码扫码测温,四天后无阳性个案恢复常态化管理。

站前路沿路底商,临时关停三天。

荔湾区

4街道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自11月8日起,荔湾区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一、华林街道

以下区域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麟书里1号、3号、5号,麟书里2号、6号、8号、10号、12号、14号、16号,八甫水脚17-27单号、安章里、光复中路216-242号。

以下区域实施“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长寿东402-414号以南、人民中路249号-343号以西、上九路107-155号以北、光复中路184号-288号以东所围合区域。

长寿东路276-344双号以南、光复中路173-287单号以西、上九路1-103单号以北、德星路2-146双号以东所围合区域,实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

二、彩虹街道

以下区域调整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中山八路6号之二、中山八路8号。

以下区域调整为“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中山八路6号、6号之一、中山八路8号之一、中山八路10号、10号之一、中山八路12号(东浚荔景商城)。

三、西村街道

以下区域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西湾东路1号,西湾东3号,西湾东路1号之一,西湾东路1号之二,西湾东路3号之一,西湾东路3号之二。

以下区域实施“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东风西路以东,环市西路以南,广三铁路以西所围合区域(除前述区域外)。

四、海龙街道

以下区域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泊寓菊树店(龙溪大道287号之二、之三)。

以下区域实施“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增滘工业区(龙溪大道283号、285号、287号、289号、291号)。

洪石坊片区(龙溪大道以南,环城高速以东,菊树北涌以北,芳村体育中心东围墙以西)除前述区域外,实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

番禺区

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自2022年11月7日起,番禺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调整如下:

一、将钟村街东至旧105国道、南至胜石河、西至胜石村自留地、北至胜石环村西路及未来域的围合区域划为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二、大石街河村村、植村村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钟村街中风险区示意图

南沙区

调整南沙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自2022年11月8日6时起,南沙区决定对南沙街临时管控措施作出以下调整:

一、南沙街道金洲村农贸市场区域(进港大道以北,惠宁街以西,裕华街以南,金沙路以东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二、南沙街道除金洲村农贸市场区域外,其他区域恢复常态化防控。

深圳

深圳昨日新增1例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11月7日0-24时,深圳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1:居住在宝安区沙井街道壆岗盛芳园北区,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汕头

汕头动态调整

有关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11月4日至6日,汕头市全域连续开展三轮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除潮南区在陈店镇管控区域筛查发现阳性个案37例、第三轮筛查发现13管核酸样本异常待复核外,其余结果均为阴性。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经研究,决定对有关社会面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潮阳区、潮南区继续严格执行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11月3日发布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二、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南澳县对以下社会面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1.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恢复堂食,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疫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2.暂停举办各类50人以上的会议、培训、演出、比赛、展会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民俗活动,“红事、“白事”、宴会简办。3.托育、托管机构以及私人诊所在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服务。私人诊所要加强就诊人员流行病学史问询,发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人员要引导其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4.上述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社会面防控措施仍继续按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11月3日发布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茂名

茂南区新增37例确诊病例

和11例无症状感染者

11月7日0-24时,茂南区新增确诊病例37例、无症状感染者11例,具体如下:

新增37例确诊病例情况:

确诊病例1-18,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

确诊病例19,居住在羊角镇共同村委会中合村。

确诊病例20,居住在高山镇计星南路126号。

确诊病例21,居住在高新区七迳镇西陂村。

上述确诊病例19-21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

确诊病例22,居住在公馆镇油城一路38号大院。

确诊病例23,居住在镇盛镇荷榭村委会郑屋坡村。

确诊病例24,居住在公馆镇牛车街。

确诊病例25-26,居住在公馆镇周坑村委会。

确诊病例27-28,居住在公馆镇油甘窝村委会。

确诊病例29,居住在站前街道华侨新村。

确诊病例30-31,居住在官渡街道坡咀村。

确诊病例32,居住在官渡街道江东花园西区。

确诊病例33,居住在公馆镇旧村村委会。

确诊病例34,居住在城南街道后岭社区屋仔埇。

确诊病例35,居住在新华街道油城一路172号。

上述确诊病例22-35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

确诊病例36,居住在官渡街道官桥北二街。

该名确诊病例在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

确诊病例37,居住在新华街道龙湖岭仔新村。

该名确诊病例在主动就诊检查中发现。

新增11例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1-3,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4,居住在露天矿街道采矿路。

该名无症状感染者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5,居住在公馆镇周坑村委会山车塘村。

无症状感染者6,居住在新华街道石珠岭村。

无症状感染者7,居住在官渡街道官渡村。

无症状感染者8,居住在公馆镇油甘窝村委会。

无症状感染者9,居住在城南街道茂南大道上秀色村。

无症状感染者10,居住在金塘镇低山村委会沙湾村。

无症状感染者11,居住在袂花镇石浪村委会村头村。

上述无症状感染者5-11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

上述48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相关密切接触者和涉疫场所已管控。

梅州

11月7日

梅州市丰顺县“1023”疫情

新增感染者4例

11月7日,梅州市丰顺县“1023”疫情新增4例阳性病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发现4例。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430:男,65岁,居住在丰顺县汤坑镇邓屋村新屋下,集中隔离发现。

病例431:女,42岁,居住在丰顺县汤坑镇中兴四路,集中隔离发现。

病例432:女,22岁,居住在丰顺县汤坑镇五一路,集中隔离发现。

病例433:女,63岁,居住在丰顺县汤坑镇邓屋村新屋下,集中隔离发现。

来源/广东新闻联播综合健康广东、广州海珠发布、广州越秀发布、广州荔湾发布、广州番禺发布、广州南沙发布、广州交通、深圳发布、汕头发布、茂名发布、梅州发布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