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沂源查处2辆非法网约车

连日来,县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组织执法力量对群众反映的非法网约车运营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截至目前查处2辆非法网约车,有力地打击了非法营运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网络预约出租市场经营秩序,收到了良好效果。 

近日,执法人员持续对县城振兴路、车站、成和商厦等地段进行重点巡查。11月2日上午,执法人员通过技术手段锁定群众举报的鲁CL9**Q车正在振兴路联通公司附近非法营运,随即赶往将正在上客的鲁CL9**Q拦截。3日上午,在沂源县长途汽车站附近查扣正在揽客的非法网约车鲁C95**A。执法人员向驾驶员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了相应取证工作,经调查,以上两车驾驶人员在未取得网约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和网约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随即将车辆暂扣。

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广大网约车从业者擦亮眼睛,选择正规平台合法合规运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执行网约车服务规范提供优质服务才是正确的选择。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抵制非法营运活动,拒乘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营运车辆,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营运行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共同维护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近年来,网约车作为互联网新兴行业蓬勃发展,全国已有近200余家平台取得经营许可。截至目前,已有10余家平台在淄博当地登记注册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而人们熟知的“滴滴出行”、“神州专车”等知名平台尚未在淄博获得相关许可资质,属非法营运。2021年8月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等8部委出台《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的通知》要求平台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限期清退不合规的驾驶员和车辆,即日起不得接入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少数平台在尚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继续招募少数驾驶员和车辆“带车加盟”,无形中将经营风险转嫁给从业者,影响行业安全稳定。不少车主在逐利心态和从众心理驱使下,心存侥幸,明知平台不合法,还是加入平台进行非法营运,甘心成为被平台宰割的羔羊和背锅侠。

网约车作为互联网新业态,打破了群众出行的格局,有力地促进了传统企业的转型升级,不可否认网约车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出行需求方面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前提是合法合规运营。对长期违反网约车相关规定,扰乱客运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平台和网约车,执法机关将绝不姑息纵容,也只有规范网约车行业,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网约车经营行为,才能保证网约车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沂源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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