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刘红英”遭网暴,公共表达别被情绪裹挟

有话好好说,这是公共表达的底线。不是叫骂才有力量,也不是声音高才有分量

“错过女儿成人礼的社区书记”刘红英近日被卷上风口浪尖。据报道,有部分网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刘红英名下疑似有数家企业,其中一家为河南某医疗器械公司。一时间,“刘红英”再度成为众矢之的。而据调查,该医疗器械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红英的女儿告诉记者,其母与该社区书记并无任何关系,只是同名同姓。

“从凌晨3点开始,一直有人给我妈打电话,然后发信息骚扰”“有些人接通了电话之后就直接骂人”,从相关陈述看,有些网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网络暴力,对相关企业和个人造成了严重伤害。其实,如果梳理网上的一些言语,社区书记刘红英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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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友骚扰

应该说,刘书记在发布会上的“煽情”确实不太合时宜,效果适得其反。这是表达能力欠缺,以及对社情民意缺乏体察的表现。尽管如此,不等于就可以唾骂,污名化乃至造谣她。为了宣泄怨气,张冠李戴,连带着把另一个刘红英拖到舆论场内“群殴”,更属不该。

任何时候,散布网络谣言、实施网暴行为,都是不妥的,也涉嫌违法。哪怕心中有怨气,情绪不佳,也不能把愤怒的枪口对准无辜者,更不能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涂抹上正义的油彩。

具体到刘书记一事,也许在一些人看来,她的举例“冒犯”了自己,从而瞬间点燃愤怒的火苗。但是,身为生活在法治社会的现代公民,有权利提醒刘书记学会察觉舆情,主动洞察世道人心等等,这都没问题,但是不能攻击,不能辱骂,不能用不合法的方式表达怒气。

由此牵涉一个话题:在社交平台发达的今天,我们如何学会公共表达?既然是公共表达,意味着发言的载体是公共平台,而不是自家的客厅,不是私域,也就不能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公共表达,应有边界感,这是常识,但一些网友为何动辄越界呢?

一方面,认为是网络空间,是虚拟的;另一方面,法不责众心理,很多人都扔砖头,我为何不能吐口水?还有一个原因是,生活过得不够如意,时常产生代入感,一看到可以排遣烦躁情绪的窗口,便冲上前骂几声。应该看到,这些原因都经不起推敲,如果放纵表达,以造谣为乐事,以网暴他人为能事,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不排除一些公共表达与正义感有关,想路见不平一声吼。问题是,所谓的不平是否属实?所谓的正义感是否靠谱?一看传言,不管是不是谣言,转了再说,哪怕转错了也不予纠正。这样的正义感是可怕的,也是不可取的。有时候,谣言弥漫跟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缺少辨别力有关;一些不堪收场、愈演愈烈的事件,和部分虚妄而空心的“正义感”脱不了干系。

有话好好说,这是公共表达的底线。不是叫骂才有力量,也不是声音高才有分量,如果不尊重事实,公共表达越积极就越可能带来混乱,也给受害者带来更大创伤。法定代表人刘红英的女儿称,母亲现在状态很不好,觉得遇到这种事情很气愤、很委屈,“我们希望能澄清一下这个事情,网友们也不要再来骚扰我们了”。

11月8日下午,河南省网络辟谣平台发布消息称,网传“某医疗器械公司法人代表刘红英为郑州市某社区书记”为谣言。的确,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虚拟行为要怀敬畏之心。或许这一呼吁有些老生常谈,但很有常谈的必要。公共表达不要被情绪裹挟,不要成为一些商业推手的工具,不要被一些架秧子起哄的营销号所带偏,这应该成为广大网民的一项基本功。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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