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开征集“不文明行为”!12月10日截止!【959提醒】

11月9日

安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关于公开征集

安康市“不文明行为”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

安康市“不文明行为”的公告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自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但一些不文明行为和生活陋习仍然存在,在某些领域和地方表现还较为突出。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问题,我市已启动《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为使《条例》起草工作充分体现民意,特向全社会广泛征集群众最反感的“身边不文明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

二、征集内容

主要围绕“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市民行为、交通出行”等方面,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城市风貌、被群众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或现象。内容应体现针对性强,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语言简洁明了、客观准确、通俗易懂。

三、征集方式

市民可通过三种方式参与:

(一)微信方式:进入《安康市不文明行为征集表》,在线填写后提交。

(二)邮件方式:将您认为我市表现突出的不文明行为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akwmcj@163.com。

(三)信函方式:将您认为我市表现突出的不文明行为以信函方式,邮寄至安康市创文办。地址:汉滨区大桥路中段国贸大厦7楼。

安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附件:不文明行为参考选项  

(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公共道德

  1.损坏和占用公共设施

  2.侵占公共活动场所,堵塞或挤占消防通道

  3.在应排队时故意插队

  4.践踏草地、翻越护栏

  5.采摘公共场所的花草及树木果实

  6.在公共场所衣冠不整、穿着不雅

  7.遛狗不牵绳,宠物狗随处便溺不清理

  8.乱涂、乱画、乱张贴

2、公共秩序

  9.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说粗话脏话

  10.公共楼道乱堆乱放

  11.在禁烟场所吸烟

  12.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13.在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抛洒冥币

  14.乱贴乱发小广告

  15.在公共场所以不礼貌语言和态度对待服务人员

3、公共卫生

  16.乱扔垃圾、乱倒脏物、乱丢废弃物

  17.随地吐痰

18.驾车时向车窗外扔垃圾

19.公厕用后不冲水

20.随地大小便

4、交通出行

  21.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不遵守交规

  22.乘公交车不排队,拥挤抢座,不主动让座

  23.自驾车乱停乱放,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24.车辆随意变道不打转向灯

  25.夜间开车不关闭远光灯

26.驾车频繁鸣笛,雨天飞车溅水

5、行业服务

  27.市场经营缺斤少两,以次充好

  28.销售人员态度恶劣,语言粗俗

29.占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违规出店经营

6、节俭养德

  30.好逸恶劳,浪费食物

  31.公共设施不节约用水、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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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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