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大力打击非法捕捞,呼吁市民积极举报

近日,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前进中队在辖区内开展了针对河道非法捕捞的整治行动,重点对违规设置渔网、地笼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11月的钱塘还有几分绿意,宽敞的河道波光粼粼,不时还有居民在河边优雅漫步,一副怡然自得的景象。然而,如此和谐的画面,却正在遭到一些人的肆意破坏。仔细观察河面,一条条突兀的“黑影”犹如巨蛇,这便是“地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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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笼网”由于网眼极小,鱼虾一旦进入,无论大小都难逃劫难,长期使用这种渔网捕捞,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因此也被形象地称为“绝户网”。同时数量众多的地笼网还会导致水草、垃圾等杂物堆积堵塞河道,大大降低水流速度,阻碍河道行洪排涝,严重破坏水域内的生态平衡。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执法队员根据前期制定的整治方案,执法队员采用“白+黑”不间断巡查管控,针对高发点位的河道,重点管控,集中对辖区内的内陆河道进行整治,行动中共收缴地笼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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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从严从重打击非法捕鱼行为,提高执法震慑力,同时建立健全执法长效机制,建立与环境、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强我区的河道管理,持续性开展地笼网等非法捕捞渔具清理,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确保河道美丽整洁、生态平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捕鱼行为与渔业生态平衡和水生态环境息息相关,受法律保护及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市民朋友莫存侥幸心理,勿因一念之差让渔网触碰‘法网’。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捕鱼行为,如果遇见无证捕鱼、设置地笼、非法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请随手拍照取证,并向市民热线12345、公安110进行举报”。(记者 沈霖  通讯员 徐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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