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持刀上门暴力讨债遭反击一人死亡案 法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2020年8月15日凌晨,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发生了一起因暴力讨债酿成的悲剧。两名男子持刀上门暴力讨债过程中,被债务人一家父子三口反击,造成讨债者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父子三人则分别受重伤二级、轻伤二级等。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因数万元债务纠纷,2020年8月15日凌晨,范帅帅来到郝广家门口,砸坏了郝家门玻璃,并与郝广在电话里互相吵骂。十余分钟后,范帅帅带着朋友李梦思,再次来到郝广家门口。

在郝家门口,持刀的范帅帅首先拿刀冲向郝广,酿发了双方的暴力冲突,郝广一家持镐柄、扎枪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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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帅帅从巷子里冲过来,持刀砍向郝广的监控画面

这场持续一分多钟的冲突,导致双方多人死伤:讨债一方中,李梦思死亡,范帅帅轻微伤;被讨债的郝广重伤二级,他哥哥郝宽轻伤二级,父亲郝国春重伤二级、左手手掌被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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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画面显示,郝宽等人提前准备镐柄、扎枪

这起案件在当地引起不小的轰动,郝家人称,己方系“正当防卫,反抗暴力讨债”;死者李梦思一方称,己方系受害者,对方“正当防卫”只是借口。

2022年5月5日,保定市满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均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相应刑罚。其中,上门讨债的范帅帅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进行反击的郝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郝广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针对被讨债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等公众关切的问题,该案一审审判长此前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该案一审审判长指出,结合案发起因、双方对冲突升级均有过错、事先准备并使用凶器、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双方均有伤害对方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行为,并造成他人伤、亡的结果,三人均应对各自故意伤害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三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审判决后,郝宽、郝广、范帅帅及本案死者家属均提起了上诉。死者家属认为,郝宽、郝广行为应被认定故意杀人罪;范帅帅认为,原判量刑过重;郝宽、郝广则认为,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2022年10月25日,河北省保定中院作出二审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该案发回保定市满城区法院重新审理。

 

二审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等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

保定中院在二审裁定中指出,原审法院认定郝宽、郝广、范帅帅犯故意伤害罪及附带民事赔偿的部分事实尚不清楚,在审理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编辑 官莉 杨程

此前报道链接:

《河北两男子持刀上门暴力讨债一人死亡,被讨债人称正当防卫,公诉人:被害人有严重过错》

《两男子上门暴力讨债,父子三人反击致一人死亡,双方均获刑!法院详解:为何不定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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