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制定《实施意见》 推动构建税费共治新格局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巧玲 通讯员 顾华竹

  近日,平度市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税费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市构建起“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作、司法保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费共治新格局。据悉,这是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实施以来,青岛市首个区市政府制定印发的税费共治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要强化区域合作,各乡镇(街道、园区)发挥自身管理优势,协助税务部门开展纳税人各项情况调查、纳税服务推行、税费问题协调等共治工作。要强化数据共享和应用,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从强化税费共治保障角度出发,定期提供税费数据信息,为税费应收尽收打好数据基础。要强化宣传辅导,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费宣传辅导工作。要强化税费分析,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费分析工作,充分认识“以税辅政”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强化税费司法保障,司法部门要做好司法案件中税费信息的共享,警税双方要制度化、常态化、信息化联合办案。要强化税费信用评价,做好纳税信用运用工作,将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评价指标挂钩,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列入各部门各单位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指标。

  为确保税费协同共治落实到位,平度市建立健全税费共治协调机制,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税费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为税费共治提供组织和机制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巨本堂介绍,构建税费协同共治格局是提高税费治理效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税务部门更好地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提升税费管理现代化水平。税务部门将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不断深化与各部门、单位的密切合作,以税费共治推动税费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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