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出台二手房购房补贴申领办法 需符合这些条件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沈超

金华市区

金华市建设、财政、税务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金华市区二手住房购房补贴申领办法》,明确补贴申领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相关决策部署,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今年9月金华市区首次出台二手住房购房补贴政策。政策明确,对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二手住房并办理网签的购房人按契税计税金额的1%给予补贴。

根据新出台的申领办法,享受购房补贴的二手住房,需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购房人为自然人;二是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范围内的二手住房;三是在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二手住房合同网签备案。

为方便二手住房购房人申领补贴,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交易区设立受理窗口,购房人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到窗口填报补贴申请审核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银行卡(存折)、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办理申领补贴手续。

申领办法强调,申请补贴的购房人必须保证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如有虚假,经核查属实的,追回已拨付的补贴款,列入个人信用档案,并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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