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闽人智慧”宣传工作的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挖掘“你不知道的永安”相关宣传线索,激发“永安智慧”,讲好“永安故事”,按照永安市委宣传部工作部署,开设专栏“你不知道的永安”,今天来看《中国林改小岗村:洪田村》。
洪田村被誉为“中国林改小岗村”,地处永安市洪田镇集镇,永武高速和国道205线贯穿而过,交通便利。全村土地面积23218亩,林业用地面积18908亩,森林覆盖率高达81.4%,林业资源丰富。
1998年,洪田村干部群众大胆探索,敢闯“禁区”,率先把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向林地拓展,掀起了一场“均山、均利、均权”的集体林权改革,实现了“林业兴生态美”“不砍树也致富”,先后获得“国家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和“国家级文明村”等多项殊荣,被国务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组誉为林改工作的“小岗村”。

▲福建(永安)林改陈列馆
改革前夕:乱伐滥砍“逼梁山”
早在1984年,洪田村就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折股联营、经营承包”的办法开展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村林业合作社,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但是,由于这次林业改革没有在集体林权制度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大多数人仍把这种体制当作“大集体”对待,对林业的发展不够重视。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盗伐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不法分子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进行团伙作案,盗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日益严重,对此,村干部和群众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在这复杂的环境下,时任洪田村党支部书记邓文山深刻认识到“要小康,必须在山上做文章”,“要致富,必须在山上找出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多次召集村民代表座谈讨论,分析原因并研究解决办法。村民们普遍认为,山上的林木虽然人人都有股份,但不知道具体在哪一块山上,加上多年来村民没有从林业收入中得利,许多人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总认为不法分子偷的是集体的林木,与自己关系不大。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山上的林木林地产权不明晰。
为此,村两委干部因势利导,向村民讲明分山到户后,林木就归村民所有,村民可以经营、处置自己的林木,并从中获得一定收益。经过热烈的讨论和分析,使村民们最终认识到分山到户是一件有利于集体、有利于村民、有利于林业发展的大事好事,不解决山林的产权问题,就会进一步加速森林资源的破坏,就会断了子孙后代靠山吃山的“活”路。村干部的思路很快转化为全体村民的愿望,大家强烈要求立即实施改革,把集体林落实到户到人。
号角吹响:分山到户权责明
虽然分山到户的想法有悖于当时相关的林业政策和法规,也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但它适应林业发展规律,最终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的默许和支持,他们与洪田村干部、群众一道摸着石头过河,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全国率先悄悄启动后来被称之为第二次土地革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最终取得实质性突破。
1998年5月,一项伟大的改革在洪田村开始酝酿。短短4个多月,村里先后召开了20多次村两委和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分山到户。在洪田村村两委会议上,洪田村林改发起人之一、时任洪田村党支部书记邓文山在村两委会上态度坚决地说:“今晚不讨论出个名堂,谁也别回家!”,讨论结果80%以上的人赞成分山,形成了“分山到户”的初步决议,决定把“集体林”变成“个人林”,从根本解决集体林地林木“管不了、管不好”的老大难问题。
村两委采取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先分后联的办法,不搞“一刀切”、不搞“一步到位”,在探索中运作,在完善中深化。洪田村组织“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组成评估小组,在林业站技术人员的帮助下,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小班为单位,深入山场实地调查,逐片查明山场类型、面积、蓄积和出材等情况,确定全村商品林面积12812亩。

▲洪田村村民讨论“分山到户”场景雕塑
所有通过评估的山林按1998年9月30日在册的合法人口,将产权均分到人。考虑到分山到户不利于经营管护的实际,村两委讨论一致决定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村民实行联户经营,将山林按全村总人口平均划为3大片,每片2个队,共形成16个经营组,每组约34-68人,每人分得山地6.2亩、材积16立方米。针对新旧合同衔接、人口确认、利益分配调整等问题,村委会和村林业合作社与16个经营组分别签订了经营合同,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修订了村规民约和林业合作社章程,确定“分”与“不分”的界限,采取“动钱不动山”的二次分配办法,对人口的增减变化所带来的利益不平衡进行调整,并坚持每5年分红一次,按人口平均得出分红额,实行多还少补,真正实现均山、均权、均利。为洪田村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加强护林力量、提高经济效益奠定了基础。

▲洪田村两委深入山场实地调查
改革成效:靠山养山百姓富
林业经营体制改革后,洪田村成为永安市第一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村民在集体林业经营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林农参与林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迸发,全村所有山林权属全部按规定落实到农户或联合体,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务林有其山”,全村林农通过对承包的山林进行砍伐或流转直接获益370余万元,年人均得利4000多元,有效盘活了村集体林木资源。
如今,洪田村在深化林改的基础上继续探索“以短养长”的发展模式,提出了培育大径材林的新思路。收储了1580亩用材林培育大径材,将林木主伐改皆伐为择伐,并采用“公司+农户”模式,发展林下套种金线莲100多亩。不仅有效提高林地生产力,使全村林木蓄积量达到15.65万立方米,比1998年增长了5.45万立方米,而且解决了营林利润下滑的问题。同时村民以林权入股的形式成立了紫云鸿森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办起了自己的企业,入股村民年终能分到两三万红利。目前已建成了1500亩的洪田竹加工产业园区,入驻具有一定规模竹加工企业8家,辐射带动半成品加工企业40余家,年产值达3亿多元,实现产业兴旺发展。全村农民人均收入、由1998年2878元增加至2021年的27797元,许多村民靠青山实现了发家致富梦。

▲洪田村一排排红白相间的漂亮小别墅
在其他村还在研究山林“怎么分、怎么管”和“怎么分更公平、怎样分更合理”时,洪田村已经全面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为后来全市及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4年后的今天,洪田村依然迈着“林改进行时”的步伐,继续加大力度深化探索林改机制,让“洪田效应”在八闽大地持续沸腾。
来源:洪田镇 林业局
资料整理:邱思琛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