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昌宁县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行政单位代表、县融媒体中心记者、“益心为公”志愿者等相关人员应邀参加。

2019年9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新闻发布会上,县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了《决定》出台以来,县检察院扎实贯彻落实《决定》授权,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取得的成效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决定》出台以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积极探索实践,深耕法定领域,深化拓展领域,能动履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步发展。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7份,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1件,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对特定领域损害“公益”的行为进行整改,整改率为100%。办理林地资源保护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经审查终结审查2件,提起诉讼7件且均获胜诉判决,有效保护了林地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探索借助“外脑”智慧,强化公众参与,增强线索获取能力,2022年共聘请公益诉讼志愿者18名,并在线索获取、案件调查中积极借助公益诉讼志愿者力量,携手做好“公益”保护。
在答记者问环节,针对记者提出的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的渠道、目前公益诉讼检察的办案范围、行政机关的诉前整改率等方面的问题,县检察院作了详细解答。
记者:杨晓华 | 通讯员:赵 勇 董云霞
编辑:杨 雪 | 责任编辑:杞艳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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