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纠治“吃空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云舒报道 当下,湖南省双峰县公职人员“吃空饷”专项整治行动正处在集中整治阶段,清编、清岗、清人和清资工作稳步推进,并将对回避、遮掩、包庇、瞒报等现象,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段时间以来,“吃空饷”问题不时曝光,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个别党员干部长期在编不在岗,拿着单位的工资,却干自己的事;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将自己的亲属安排到特定岗位上,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不劳而获长达数年。

  “吃空饷”不仅影响相关单位部门形象,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党员干部“吃空饷”披上了哪些“隐身衣”?纪检监察机关应如何加强监督,堵住漏洞?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浙江省临海市纪委监委紧盯“吃空饷”问题,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各单位规范公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相关问题举报制度。图为临海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相关单位摸排有关情况。汪洋 摄

纵容家属子女不实际工作获取薪酬、以“借调”为名在脱岗期间领工资……“吃空饷”严重侵害国家利益

  “政府专项资金是为了扶持民生工程,不能让人钻空子、‘吃空饷’。”前不久,因在“千百人保洁再就业民生工程项目”中不正确履职,致使村委会干部亲属等人员“吃空饷”,上海市浦东新区纪委监委对某村村委会干部万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千百人保洁再就业民生工程项目”是浦东新区为本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解决就业问题而开展的民生工程。工程实施后,该区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接到案件线索:在浦东某村当保洁员的村民举报自己的工资被他人领取。

  针对举报线索,办案人员前往该村了解情况。在与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谈话中,办案人员敏锐地捕捉到问题。“结合我们以前办过的类似案件,这类民生工程极易出现‘人不对岗’的情况。”第七审查调查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随后,办案人员立即启动调查取证工作,通过查阅区人社局关于再就业项目的有关制度规定,走访村民、向从事保洁工作的人员谈话核实,查询历年登记在册保洁人员名录、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及工资发放记录等工作,最终锁定多名人员未实际从事保洁工作却享受政府代缴社保的福利,数额达20余万元。

  办案人员发现,其中一名“吃空饷”人员正是该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万某某的母亲。时任该村卫生干部万某某,在负责对该村保洁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勤期间,明知其母亲及其他人员存在他人顶替清扫工作的情况,未及时予以更正,造成财政资金遭受损失。最终,区纪委监委对万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挽回政府专项资金20余万元。

  除了纵容亲属“吃空饷”外,还有少数党员干部一方面以各种借口长期请假脱离原工作岗位,一方面继续领取工资,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尽其责。

  “是我自己纪律意识淡薄,认为只要口头上向领导说一声就行了,没想到造成这么恶劣的影响,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听到处分决定后,河南省辉县市西平罗乡政府科员刘某懊悔地低下了头。

  之前,该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接到群众举报:“我们要反映乡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有人‘吃空饷’!”举报投诉内容详细、问题指向明确、可查性强,第八纪检监察室成立核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细致核查,最终查清了刘某吃空饷一事的来龙去脉。

  2016年9月至2019年7月,辉县市农委办(现已并入市农业农村局)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需要,将西平罗乡政府科员刘某借调到“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辉县”活动指挥部工作。借调工作结束后,刘某未向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在家看病至2020年10月。此外,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核查组还发现西平罗乡政府郭某等5人请长期病假达两年。乡政府未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存在发放工资不规范问题。

  根据调查事实,刘某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未到岗期间所领工资款5万余元全部退缴。辉县市原农委办和西平罗乡政府相关人员因履职不力分别被给予组织处理。随后,该市纪委监委对西平罗乡政府下达了监察建议书,督促其扣发有关人员的绩效工资等上缴财政,规范对长期病假、借调人员的管理,加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监督与管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搞“小圈子”、互相帮衬提携,交叉安排、内部照顾……一些“吃空饷”行为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

  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子女“吃空饷”,不仅是不劳而获,更是利用裙带关系侵蚀国家资源,极易滋生腐败。

  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已成常态的大背景下,领导干部明目张胆安排亲属子女“吃空饷”的行为逐渐减少,但相关现象也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隐形变异”仍有发生。

  部分领导干部以“借用”之名行“吃空饷”之实。“少数领导搞小圈子,互相帮衬提携,通过交叉安排、内部照顾,以部门巧立‘临时机构’、外地挂职锻炼等方式,以借调之名互换亲属子女在对方单位上班,给各自的‘关系户’吃空饷提供方便。”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除了堂而皇之地“吃空饷”外,也存在少数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看似“在岗”实则“站岗”的情况。这些人在领导家属的“特殊光环”下,不实际负责具体工作,甚至只打卡,长年销声匿迹。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吃空饷”不仅是违纪干部本身的问题,也暴露出所在单位管理干部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不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对“吃空饷”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者划出了“红线”,重申了对党员干部纵容亲属类似行为的处分规定,并将类似行为的监管范围从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扩展到了其他特定关系人。

  然而,“吃空饷”问题仍不同程度发生于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及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以及贪污贿赂、渎职等。查处这类案件存在哪些难点?

  “一是‘吃空饷’违规形式隐蔽。人事、财经制度不够透明,导致‘吃空饷’等贪腐行为较为隐蔽,难以察觉。此外,‘吃空饷’逐渐向安排就业领取高薪转化,增加审查调查难度。二是问责力度不严。存在‘吃空饷’问题的单位,往往人事管理松散,但处理时仅围绕直接责任者,而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者责任轻描淡写、高举轻放。”江苏省东台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顾剑峰说。

  “因为我管理干部职工不到位,对不上班、长期缺勤旷工的干部不处理,一直做‘老好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希望其他人从我身上吸取教训。”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财政局某镇财政所所长韦某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的检讨。

  韦某之所以受到处分,原因是其管理的干部磨某“吃空饷”问题。磨某是宾阳县某镇财政所在编职工,2015年以来,磨某经常无故缺勤旷工,于2015、2016、2017年分别缺勤旷工累计131.5天、186天、8个月。然而,该镇财政所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对磨某予以辞退。2015年至2017年10月,磨某的工资、绩效奖金直到2017年10月被行政开除后才停发,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6.8261万元。韦某作为时任财政所所长,对其单位干部职工存在的违纪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既查“吃空饷”者,又查漠视纵容“发空饷”者,堵住监管漏洞,完善监督机制

  “本人妻子系温岭某学校教师,4月份因个人原因辞职,现就职于某文化培训学校。”日前,在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干部老陈递交了《关于家庭配偶工作变动情况的即时报告》,参会的市纪委监委派出工业园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丁恩高把上述信息记录在册。

  据了解,温岭市纪委监委把加强民主生活会监督作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防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吃空饷”的切入点,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你单位请病假人员执行工资是什么情况?是否存在挂名(编)并未实际到岗上班的情况?离退休人员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财务上是否按身份发放工资?”

  针对一些单位对“吃空饷”管不住,甚至不想管、不愿管等问题,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吃空饷”和“空挂工作关系”专项整治。督查组坚持听取汇报与实地复核相结合,通过核查编制人员去向牌、食堂用餐登记表、有关人员是否参与年终考核、对有关人员休假期间工资发放是否合规,让“漏网之鱼”无处可藏。

  在查处干部个人“吃空饷”时,更要注重查处单位领导“发空饷”。河南省柘城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所有公职人员纳入整治对象,细化10类整治重点,靶向监督、精准施治,确保专项整治问题找得准、查得清、纠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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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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