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8日下午16时许,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某短视频社交平台上账号“李某某”发布一条信息,称:“家长们注意了,鹰潭已经有人偷小孩了,大家一定要重视,我村里一个人的小孩在鹰潭9小读书,被人贩子偷了,昨天发生的事!人贩子捂住小孩的嘴强行抱上车”。
经核查,该校并未出现此情况,鹰潭市公安机关也未接到相关警情,该内容为不实信息。民警于当晚20时许将该账号所有人李某某传唤至四青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询问,李某某对自己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十分后悔并写下保证书。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四青派出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请广大市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同时保持警惕,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拨打110。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
网络社会亦应当是法治社会
文明上网,理性上网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市民
对于自己不能分辨的信息,不轻易相信,不传播,多关注官方消息和权威媒体的报道,不被虚假信息所误导。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月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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