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1月初,冯春晖(右)到基层派出所采访民警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想起30年前第一次去人民公安报社和那篇303字的稿件,当时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仿佛如昨。
1985年,我通过考试参加公安工作。在广西陆川县公安局刑侦队工作时,出于业余爱好,把自己和同事办案的故事写成稿件,在当地媒体发表。后来,我调入公安局办公室工作,写的稿件就更多了。但在《人民公安报》发稿,反映基层公安机关的故事,一直是我的梦想。
直到1992年10月,我有幸参加了公安部组织的新闻宣传培训班。我十分珍惜这个难得的学习机会,也很想利用培训的空余时间,去人民公安报社当面请教记者、编辑。
经过一番打听,我来到了人民公安报社,冒昧遇到了报社的马永梅编辑,并得到她的当面指教。
马永梅编辑听说我是从2000多公里外的广西来求教的热心读者、作者,又有强烈的发稿愿望,热情地向我介绍《人民公安报》的用稿内容、选题角度、版面风格、时效时限等,使我受益匪浅。
回到培训班后,我想到当时全国正在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立即打电话回单位收集相关工作措施、效果,写出一篇消息稿送到人民公安报社。由于得到报社编辑的指导,稿件内容又符合当时公安工作重点,且我局打拐工作成绩突出,1992年11月5日,稿件被《人民公安报》以《陆川县解救被拐妇女儿童59人》为题刊发,全文303字。

这是我第一次在《人民公安报》发稿,虽然只有短短的303字,但极大激发了我写稿的热情和动力。之后,我不断向报社投稿。随着我的稿件质量提高,再加上陆川县公安局是首批全国优秀公安局,我写的一批打击、防范、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亮点稿件陆续在《人民公安报》刊发。
1994年8月17日,陆川县公安局民警邱树华勇斗持刀歹徒,身中9刀,但仍以顽强毅力英勇擒敌,后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光荣称号。我深入采访7天,与当时的《人民公安报》广西记者站记者合写邱树华英勇事迹稿件《壮乡英雄歌》,被《人民公安报》刊发在1994年10月13日的头版头条。这也是我第一次在《人民公安报》头版头条发稿。
因为积极在各级媒体发表大量稿件,提高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加上其他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我被当时的广西玉林地区公安处推荐参加1995年度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评选。1996年初,《人民公安报》刊发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名单,马永梅编辑知悉后,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共同分享获奖的喜悦。
之后的20余年,无论我在哪个岗位,我都把《人民公安报》当作良师益友,坚持写稿、读报、用报,从报上了解公安工作部署,了解各地公安工作动态,学习外地先进工作经验,用来提高自己、推动工作。
一路走来,我与《人民公安报》结下不解之缘,有着深厚的感情。《人民公安报》已经成为我离不开、舍不得的良师益友。
(作者:冯春晖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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