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蔬菜销售部失信经营 售卖不合格芸豆被罚5000元

东方圣城网讯(记者  杨柳)近日,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蔬菜销售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67元,罚款5000元。

该局委托山东五洲检测有限公司对某饭店经营使用的芸豆进行监督抽检,抽检报告显示:氧乐果项目不符合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调查,该芸豆是从嘉祥县某蔬菜销售部购进,当事人无法提供被检批次产品供货商的资质、进货单据,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据了解,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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