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锦旗背后的司法“温度”

  鲁网12月13日讯 12月5日下午,市民裴振杰将一面写有“真情温暖感人心 依法为民解难事”的锦旗送到了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

  受援人裴振杰表示:“樊律师,你好!我这快20年的一个案子,多亏你们法律援助中心给办好了,非常感谢!我给你们做了一面锦旗表示一下我的心意。 ”

  裴振杰所说的这个难题源于2003年的一桩借款,当时与他相识的刘某某因为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他借钱。

  裴振杰表示:“当时我手里没有多少钱,儿媳妇生孩子,老百姓都送钱送什么的,从儿媳妇手里拿了12000块钱给他的,他说很快就给我,一直也没给,找他打电话也不接,去家里找找不着,他这里躲那里躲,一直也没找到。”

  这些年来,裴振杰没少被家人埋怨。今年,他听说日照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像他这种情况的老人提供法律援助,便前来寻求帮助。

  山东文科律师事务所肖玉龙说,当时接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时候,受援人拿到手的证据就一张接近20年的欠条,而这个欠条上只写了被告的名字,但是没有其它的任何信息,有一个电话号码也是十几年之前换了。

  因为年代久远,加上欠债人刘某某的资料不完整,案件最大的难点就是确认对方的准确信息。随后,代理律师依照法律程序,一步步确定了刘某某的准确信息。

  肖玉龙说:“因为据我们了解被告之前是开过一家育苗场,我们去市场监督管理局这边,通过调查他的档案找到了他的信息,又跟街道社区居委排查核实这个人,最后确定下来明确的被告,被告核实完之后,我们就起诉到东港区人民法院,经过跟法院的不懈努力,在新疆那边找到了被告人,然后联系了被告人 通过法院组织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目前,裴振杰与刘某某已经签订了民事调解书,刘某某承诺于2023年4月30日前付清欠款。多年的旧债终于妥善解决,裴振杰说:“我很满意,这会睡觉也睡着了,吃饭也吃下去了,太感谢援助中心和律师了!”

  近年来,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司法局的安排部署,开展了“法律惠民生 关爱老年人”活动,为老年人维权提供法律帮助。

  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四级主任科员樊华对记者表示:“我们认真贯彻今年刚刚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针对老年人维权这一特定群体的案件,我们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提供暖心服务,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提供便利,今年以来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余起,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信仰环境。”(通讯员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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