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堂热评 | “可食用”儿童牙膏藏悖论 家长切莫“好心办坏事”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通报了一则维权案例:消费者吕先生认为购买的“可吞咽低氟”儿童牙膏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希望退款却被拒绝。经金山区消保委调查,“食品级”牙膏确实不靠谱,最终促成了经销企业与消费者和解。

据上海辟谣平台调查发现,这并非个案。目前,仍有不少宣称“可食用”“可吞咽”“食品级”的儿童牙膏在售,而且是电商平台、社交网站的热销款。对此,首先应厘清一个基本概念:“可食用”儿童牙膏到底属不属于食品?根据今年1月起施行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要求: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同时,第二十一条规定,儿童牙膏参照本规定进行管理。由此看出,儿童牙膏应属于儿童化妆品类,即便被厂商打上了各种“可食用”的标签,也无法把它归类为食品。况且,给儿童牙膏打上“可食用”标签的行为本身就违法了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相关厂商有明知故犯的嫌疑,相关电商平台对其应承担的审查责任也有所缺失。

“可食用”儿童牙膏曾在家长圈风靡一时,尽管价格高于普通牙膏,家长们还是趋之若鹜。这源于家长们护子心切的普遍心理,想着“要把最好的给孩子”,但殊不知,正是由于这种心理,缺乏甄别能力的家长被不良厂商收了“智商税”、“割了韭菜”。其实,要鉴别这类把戏并不难,因为“可食用”儿童牙膏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如果添加了防腐剂,那么孩子吞食无疑会影响健康;如果商家声称不添加人工防腐剂,那么牙膏开封使用后,难免会滋生细菌,吞食后同样有害健康。可就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却被爱子心切的家长所忽视,最终上了“营销噱头”的当。由于儿童的免疫力相对较低,皮肤处于发育阶段,各项功能不完善,使用不合格产品容易造成过敏反应。因此,给孩子使用此类产品,反而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不利,等于是“好心办了坏事”。

治理“可食用”儿童牙膏现象,一方面要靠法律和监管,另一方面要靠家长提高自身的科学素养和法治意识。法律监管方面,相关法律规定已经到位,监管部门更要承担起从严治理、精准治理的责任。而家长方面,无论面对任何产品,始终不要盲从宣传,而要运用科学思维,认真分析,仔细鉴别。一旦遇到孩子权益受到侵害,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如此,才能真正保护好儿童的身心健康。


听堂FM-成都经济广播评论员:苏川

编辑:杨姗

责任编辑:邓翔

审核:杜军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