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加强车辆源头污染治理 。近日,民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局、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开展车辆尾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行动中,整治人员在国道227线高铁大道路口针对重型柴油货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做到逢车必查、违法必究。同时,交警对过往车辆司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及时维护车辆,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




此次行动,现场抽检货车36台,按“环保取证、公安处罚”对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下一步,民乐公安交警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勤执法力度,根据不同路段、不同时间的机动车出行规律,适时开展抽检行动。
交警提醒:
车辆的日常保养很重要,发现车辆出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尤其要避免严重超载,如使发动机高负荷运转,机动车尾气排放就可能超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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