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长泰检察院提起公诉,长泰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今年8月9日,陈某酒后驾车出门,临时停在村道旁与朋友聊天。此时,许某驾驶摩托车撞上陈某的车辆,许某受伤及两车局部受损。而陈某酒驾怕被查,匆忙驾车逃离现场。当晚,陈某在家中被民警抓获,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140.50mg/100ml,属酒驾。
导报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黄从余 郑建林 编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