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发财树”等盆栽,总价值680元。近日,经长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欢拘役4个月,罚金1000元。今年1月30日至2月2日,王某欢驾驶电动车先后来到长泰区武安镇后洋新村、某珠宝行、某花店,盗走放在门口等处的“发财树”“金钱树”等盆栽。2月12日凌晨,王某欢得知公安机关在侦查此案,即将上述花盆、绿植放回原处。2月13日,警方在王某欢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导报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黄从余 蔡宝莹 编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