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纪委监委:聚焦重点项目实施“事前”监督

       2022年3月份以来,轮台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重点项目“事前”监督工作,重点围绕项目决策及立项审批情况、项目招投标情况、项目资金管理运行情况等内容,制定《轮台县纪委监委关于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把2022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7个重点项目列为“事前”监督重点,以轮台县公安局“智慧交通系统”项目为试点,成立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党风政风监督室为牵头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配合的模式,按照“事前、事中、事后”步骤,提前了解项目基本情况、运作流程、注意事项等,研究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确定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措施,为精准精细开展监督打牢。

  在对乡村振兴项目监督时,参照“轮台县公安局智慧交通项目”试点监督模式,不断分析问题短板,坚持“四边”工作法,全面统筹纪检监察力量,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室组地”协同联动监督检查方式,紧盯政策落实、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重点,深入部门单位、群众家中、项目现场,查实情、访民情、问廉情,再根据走访情况逐级访谈乡、村党员干部,以具体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监督检查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条。

  此外,对重点项目执行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全程把控、精准把握每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紧紧盯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进一步加大“事前”警示教育、日常监督力度。通过下发廉政风险点自查函、收集试点项目各环节廉政风险点、组织观看《弄权招投标沦陷围猎场》警示教育片、安排专人对项目开标现场进行监督等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阳光规范实施推进。

  “将持续聚焦监督第一职责,通过压责任、盯作风、促落实等方式,对重大工程建设、重大项目等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以强有力监督促进重大建设项目初期做到规范立项、阳光招标,全力助推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开展。”轮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段丽君 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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