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线下教学!多地紧急发布!

17日、18日

广州通告

除高二高三年级

本学期不再恢复线下教学

上海通告

除初三、高三年级外

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

南京通告

除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外

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

常州通告

除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外

其他年级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

长沙部分学校

停止线下教学一直到期末

杭州一小学

下周将进行居家线上学习

杭州明确

中小学提前放寒假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教育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12月19日起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的通告

穗教防控〔2022〕227号


根据当前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同意,现就2022年秋季学期12月19日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高二、高三年级学生继续以自愿为原则返校开展线下教学,未返校的学生同步开展线上教学。本学期中小学其他年级不再恢复线下教学,幼儿园不再安排幼儿返园。


高二、高三年级做好市高三调研测试、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及其他学科期末测试。未返校的其他年级,由学校组织线上期末质量测试,根据学情适当降低测试难度。义务教育阶段期末工作按照“双减”相关要求执行。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办公室教育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代章)

2022年12月17日


“上海教育”发布

《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调整》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有关部署,结合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为保护广大师生安全健康,经研究决定:


1、中小学校自12月19日起,除初三、高三年级外,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


2、初三、高三年级学生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对于居家学习的学生,学校通过“线下教学同步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线上教学。


3、幼儿园(含托育机构、托儿所)自12月19日起停止幼儿入园。各相关部门加强科学育儿在线指导。


4、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及幼儿,都可申请到校或到园。中小学校安排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线上教学,并提供看护服务和午餐。幼儿园(含托育机构、托儿所)安排好保育和照护服务。


中职校参照中小学方案。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

教育教学调整安排

根据目前形势,结合南京市实际,经研究决定:


1.幼儿园(含托育机构)自12月19日起停止幼儿入园。各相关机构加强线上家庭教育指导。


2.中小学校自12月19日起,除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外,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


3.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对于居家学习的学生,学校通过“线下教学同步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线上教学。


4.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及幼儿,可申请到校或到园。中小学校安排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线上教学,并提供看护服务。幼儿园(含托育机构)安排好保育和照护服务。


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中小学方案执行。


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

教育教学安排调整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有关部署,结合常州市实际,经研究决定:


1.幼儿园自12月19日起停止幼儿入园。


2.普通中小学校自12月19日起,除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外,其他年级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


3.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学生可自愿申请居家线上学习。


4.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及幼儿,都可申请到校或到园。


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可参照普通中小学执行。托育机构可参照幼儿园执行。


12月17日,长沙有家长收到了孩子学校停课到寒假的通知。


据了解,长沙市雨花区泰禹小学、雨花区砂子塘魅力之城小学等公办小学日前向家长发出了学校停止线下教学通知,表示依据学校目前因确诊病例停课班级数量情况,根据省防指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风险研判,报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学校从12月19日(下周一)到本学期期末停止线下教学,全校改为居家线上教学。家长们关心的期末检测和寒假放假具体事项,则需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


此前,长沙市教育局表示,根据2022学年度校历安排,全市各中小学校于2023年1月8日起放寒假,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1月15日。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及防指新颁发的技术指南要求,区县(市)可调整放假时间。


12月17日晚,杭州市上城区一所小学的家长透露,收到了学校发出的通知,下周学校将进行居家线上学习。


通知表示,根据当前疫情对该校师生、家长的影响,经上级部门研判,该校学生将于12月19日-23日进行为期一周的居家线上学习。


记者联系了该学校,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情况向区教育局提出了申请,考虑到线上学习需要设备支撑,所以将线上教学通知下发。


此外,18日,杭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中小学校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基〔2022〕80号)明确,2022学年第一学期至2023年1月14日结束,1月15日起放寒假。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对杭州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优化调整如下:


1.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可在12月23日前结束。相关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2.初中、普高高一年级、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


3.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高三年级本学期结束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仍为1月14日。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


4.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仍为1月15日。各学校(幼儿园)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后,在1月14日前应提供托管服务,满足双职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护需求。在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允许有需要的学生到校自习,由学校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服务,但不上新课。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5.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提前放假的各项工作。各高中学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来源:湘微教育、上海教育、常州教育发布、南京教育发布、广州市教育局官网、杭州发布

编辑 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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