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阳光审计,法润潇湘,大家好!我是微澜,这里是永州市审计局、永州新闻综合广播FM94.8联合播出的《阳光审计》。
我们了解到,新修订的审计法将国有资源纳入了审计监督范围,并明确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法律地位。新增这一职责,有什么重要意义,审计机关又是如何实施审计的,本期我们邀请了永州市审计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副科长陈宇坐客直播间,聊一聊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让我们一起走进“阳光审计 普法宣传”第九期《推进绿色审计 守护绿水青山》。
陈科长,欢迎您。
陈宇: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陈宇。
主持人:审计机关主要履行经济监督职责,新审计法为什么将国有资源纳入审计监督范围,有什么战略考量?
陈宇:将国有资源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并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是党中央全面推进新时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走绿色发展之路的重大决策部署措施之一。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就提出“建设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将国有资源等纳入审计全覆盖。此后,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有关文件,对国有资源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出安排部署。新修订的审计法,进一步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上升为法律,明确“审计机关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监督”,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主持人: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能不能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包括哪些呢?
陈宇:根据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对象包括: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林业、能源等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审计的客体是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依法依规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以及主管业务领域的土地、水、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开发利用,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森林、河流、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应当履行的责任审计。审计内容包括: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及组织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明确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减污降碳、河湖长制等中央重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融入相关评价指标,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
主持人:好的,今天听了您的讲解,让我们了解到审计既要算“经济账” 更要算“生态账”。感谢您今天的普法讲解。
陈宇:不客气,欢迎广大听众朋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计期间欢迎提供有关情况。
主持人:好的,阳光审计,欢迎大家的支持和参与。由于时间关系,今天这期节目就到这了。再识审计,法润潇湘。关于审计还有哪些是涉及我们生活的呢?我们下期继续讲解。
【结尾】以上就是本期《阳光审计》的全部内容。感谢永州市审计局陈宇科长做客直播间。阳光审计,法润潇湘,我是微澜。更多内容请锁定收听FM94.8《阳光审计》,下期节目我们再见。
本期法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审计机关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十八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来源:永州市审计局 永州新闻综合广播FM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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