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密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部署要求,积极开展辖区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全力筑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防线,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一、加强警力配置。大队科学部署、合理安排,以城区重点路段为主阵地,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抓手,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的方式,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涉牌涉证、违法停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过往的车辆做到处罚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加强校园周边区域交通管控。大队持续加强对校园周边路段的行车和停车秩序管理,严查学生上放学期间驾驶电动车以及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力争给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三、加强宣传力度。在严厉整治的同时,大队因势利导,利用两“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赢得了广大群众对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无证驾驶”的危害

危害一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危害二

驾驶员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的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普遍存在侥幸心理,闯红灯、随意掉头、不按车道行驶等现象较为突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危害三

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危害四

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山丹公安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必须要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驾驶机动车时,可能会因为缺乏安全知识,而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安全文明驾驶。

“驾驶无牌车及报废车”的危害

危害一

 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报废车辆的技术状况已临近崩溃程度,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危害二

报废车辆使用年限长,尾气排放超标。由于报废车辆使用年限过长,发动机、底盘等车载设施老旧,影响车辆安全行驶。同时,报废车辆受技术限制,发动机功率不足,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既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也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

危害三

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危害。驾驶人害怕自己的车辆被查扣,想方设法逃避检查,遇到巡逻交警,要么慌不择路掉头就跑,要么高速行驶强行闯关,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危害四

事故保险救济渠道缺失。无牌无证机动车通常没有按照规定购买意外保险和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难以得到依法赔偿,受害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危害五

车辆容易被盗。机动车没有备案登记、上牌,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旦无牌无证车辆被盗销赃后,难以查证。

危害六

滋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部门驾驶员利用无牌无证、改装改型的机动车飙车,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对群众生活秩序造成影响。

今后的工作中,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深化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加大对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乘骑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纵深推进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全力为群众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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