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秋收时节,不少农户为了省事,会将收割完的秸秆以及一些枯枝落叶就地焚烧。这种行为不仅会产生大量烟尘污染空气,而且还涉嫌违法!
近日在钱塘区就发生了惊心一幕。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沙中队巡逻到海通街月雅路交叉口西侧时,围墙内突然冒出的大量浓烟,吸引了正在巡查的执法队员的注意,“不好,好像有人在焚烧秸秆”。

只见焚烧现场,火势借着风,迅速引燃了周边的枯草和树枝,而离火场不远处还堆放着大量未燃烧的秸秆。考虑到四周都是易燃物,火势一旦蔓延就极难控制,队员们立即开展救火行动,并第一时间通知所在社区的消防灭火队前来增援。面对现场既没有灭火器,也没有合适的灭火工具的局面,执法队员只能就地取材,用找到的一个铁铲铲土掩埋明火。但因火势过大,执法队员未能将它熄灭。幸好社区消防灭火队及时赶到,经过近半小时的扑救,最终火势得以控制。

控制火势后,执法队员又马不停蹄地进行排查,终于找到焚烧者高大伯(化名),执法队员严肃地提醒大伯焚烧秸秆危害,并告知高大伯如果再次燃烧秸秆将面临行政处罚。高大伯在听取了队员的教育劝导后,表示今后不会再焚烧秸秆。

对于秸秆的焚烧,过去其实是比较的流行的,因为在以前的话,农民们面对大量的废秸秆,不知如何处置,拿回家烧火的话也不需要,就直接在地里面焚烧了。其实这样做危害极大,一方面,在焚烧秸秆过程中,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三个指标都出现了较高的水平,除了污染环境之外,还会对人类的健康造成威胁;一方面,焚烧秸秆产生的烟尘会影响到能见度,影响到交通视野,烟尘要是飘到路上,有一定可能会造成交通意外,影响到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同时,秸秆焚烧容易点燃周边易燃物,引起火灾,而且由于焚烧秸秆的地方往往是农田,一旦起火就很难控制,容易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要是农田还靠近森林的地方,那大火就更难扑灭了;而且,焚烧秸秆时,地面上害虫是烧死了,但其他有益微生物也会被烧死,土中的腐殖质和有机质被矿化,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而随着土壤结构的变化,耕地的品质也会降低。
正是因为有那么多危害,国家更是出台了相关法律禁止焚烧秸秆。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总之,焚烧秸秆一定要在政府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以免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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