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 任春香)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自治区本级新增20家慢性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一步方便参保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和费用结算。
结合医保管理服务需要、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区域分布、自治区本级慢性病患者购药需求、疫情期间服务等情况,自治区医保局对申请的慢性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评估,确定新增20家定点药店。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慢性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已增至86家。

12月17日,在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二分店,市民在购买慢性病药品。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任春香 摄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慢性病定点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咨询、用药安全、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慢性病定点药店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择优定点、动态管理”。
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将对自治区本级慢性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提升保障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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