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上面“云安公安”关注我们!

岁末年初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高发期
当你正准备开心迎接春节的到来时
骗子们也在精心设计各类骗局
想方设法实施诈骗
以“冲业绩”

日前
云安区一女子就遭遇了冒充“公检法”诈骗
好在云安公安民警及时到场劝阻
避免了其经济损失

2022年12月6日21时许,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富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报警人称其邻居疑似被诈骗,并坚持要转账,目前人在邮政银行。
接报后,富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该邮政银行,找到了涉事女子。民警赶到时,发现事主刘女士正在银行柜员机上准备转账,于是立即进行劝阻,并耐心向其进行解释说明。在民警的解释和劝阻下,刘女士恍然大悟,知道自己遭遇了冒充“公检法”诈骗,停下了准备向骗子转账的操作。

经了解,诈骗分子是以刘女士的银行账号涉及违法犯罪活动,要帮其转移资金到指定的“安全账户”为由实施诈骗。
在成功劝阻后,民警向刘女士进行了反诈宣传,详细讲解近期高发电诈案件的诈骗手法,让其提高警惕,以防再次受骗。同时,民警对热心邻居报警的行为进行了表扬,并提醒在场群众务必要提高警觉性,增强防诈骗意识,避免自身及家人被骗。
警方提醒
1.凡是电话中自称“通信管理局、电信运营商、银行、保险、邮政”等客服人员,以您“个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钱、涉案”等理由,主动帮您转接“公安机关”的,都是诈骗!
2.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或者其他通讯交友软件办案做笔录、视频讯问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
3.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种种“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4.国家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会现场当面出示《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通过传真、网络发送任何“法律文书”的,都是诈骗!
5.公检法等国家司法机关不设立“安全账户”、“验资账户”,非特殊情况也不会采用“视频取证”方式。但凡要求使用“QQ语音、微信语音”做笔录的,都是诈骗!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