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第二批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公布

 

近日,威海市发布《威海市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二批)》,共有1067个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无需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相关事项还可进行网上申报。

此次公布的“用证”事项既包含“毕业生档案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查询、复制服务”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高频办理事项,也包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变更注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变更”等技术人才或专业领域办理事项,以及“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分公司变更登记(备案)”“山东省瞪羚企业奖励资金”等与企业、项目相关的办理事项。

据介绍,1067个事项共涉及市直供电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40多个部门单位,囊括用电、交通运输、住房公积金、公租房租赁、房屋买卖、用地审批、医疗服务、社会救助、供热、网络、公证、教育、医保、司法、银行等行业领域。我市各区市、开发区也同步发布了第二批《清单》。

威海市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科副科长段升莹:“《清单》发布后,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清单中的事项时,若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数据时间范围内,事项办理单位不得向办事人员索要纸质材料,应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证照证明替代、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进行查验,实现相关证照证明‘免提交’。同时,加强线下实体证照证明服务兜底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需求。”

此次发布的《清单》是在第一批公布的529个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范围基础上,按照便民高效、分批分次的原则,进一步分析梳理,将多领域高频办理事项依次纳入,以加快推动我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全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596个事项实现证照“免提交”。

来源:威海新闻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