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坚持以乡村振兴统揽“三农”工作全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协同推进,巩固提升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等工作。向重点边境村和脱贫村选派驻村干部176人,持续增强驻村帮扶工作力度,实现脱贫户和监测户包保帮扶全覆盖。
以强化兜底保障,普惠民生福祉为导向,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继续实行“两免一补”帮扶措施,全市60名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无一辍学。各行政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均保持100%。持续优化完善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技能培训,全面落实兜底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持续跟踪帮扶管理为核心,充分发挥村组防返贫监测员队伍、乡村振兴指导员作用,以提升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导向,开发公益性岗位,助推就业帮扶。将45个“千村示范”创建村优先纳入村庄规划范围,指导帮助121个村制定村规民约,从资金安排、资金使用、项目库建设、项目推进、公示公告等方面,全面加强衔接项目管理,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以来,共投入衔接资金7158.23万元,实施重点项目38个,全市脱贫人口人均收入达1.9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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