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五大机制” 转作风提效能强公信

记者 刘俊  通讯员 赵琥

今年来,湖北十堰市两级法院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大力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创新建立健全监督“五大机制”,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增强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建立健全问题排查机制。全市法院系统统筹采用个人自查、组织排查、信访核查、案件评查、审务督察等方式,全面收集问题线索,深挖执法司法作风问题,查找监管漏洞。年初市中院启动对辖区8个基层法院开展2022年第一轮审务督察,8个督察组走访地方部门单位12个,座谈123人次,个别谈话101人次,发现问题7大类215个并向各法院反馈和督促整改。

建立健全深化整治机制。市两级法院均建立了排查整治问题台账,重点对排查甄别后属于执法司法作风问题的台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综合运用责令纠正、依法纠错、立案查处、线索移送等方式查纠整改。截至目前,已开展诉讼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共9件次;针对司法作风不规范问题制发《审务督察建议书》45份。

建立健全督导指导机制。不定期对各基层法院常态化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指导,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缓慢、工作开展不力的法院进行点对点督办提醒。其中,对茅箭区法院超期未结案件较多问题进行了联合督导,并通过增加办案力量、分流处置案件等方式协助解决。

建立健全源头防范机制。市两级法院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查改治建,深入剖析执法司法问题根源,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安全保密和职业道德、审判执行岗位职责清单和审务督察工作指引等为内容开展定制化职业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干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市中院制定出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制度化的正负面考核清单对全体干警进行季度考核,季度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遴选入额、监督惩戒以及年度考核相结合运用。其中,将干警执法司法作风纳入干警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指标。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