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壶关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强化对吸毒人员出所、管控、帮扶、教育等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吸毒人员强制戒毒期满后“出所必接”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并坚持扎实做好“出所必接”工作,确保了解除强戒出所人员“有人接、有人送、有人收、有人管”, 为全县社会治安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
近日,壶关县公安局百尺派出所民警与壶关县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前往长治大辛庄强制隔离戒毒所,接送出所的强制解除人员郭某。在工作人员办理完手续后,一见到戒毒人员郭某时,郭某便激动的握住工作人员的手,向工作人员讲起在戒毒所的点点滴滴:“在刚进入戒毒所的时候,我就非常想念自己年仅五岁的女儿和年迈的母亲,我为当时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现在只想尽快回到久违的家中,给牵挂自己的家人一个拥抱……”,在大辛庄强制隔离戒毒所里,吸毒人员郭某感慨道。随后,壶关县公安局百尺派出所民警陪同郭某办理完后续管控交接工作,在回家途中,郭某表现很轻松,向工作人员诉说了他这两年的心理历程。
在壶关县公安局百尺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郭某来到壶关县公安局百尺派出所,现场签订社区康复协议书,建立个人档案。同时,民警对郭某进行了禁毒教育、心理指导等,并解读了社区康复的流程和要求,告诫其要以实际行动远离毒品,断绝与毒“友”的联系,以积极向上的态度重新开始崭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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