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江西省宜黄县从今年3月开始建立了“书记抓党建工作日”制度,把每月22日确定为全县“书记抓党建工作日”,让各党委(党组)书记带头安排部署、分析研判、现场指导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有效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围绕干什么,制定“三张清单”
县委组织部每月中上旬以“工作提示”的形式,向各党委(党组)发布工作清单,提出常规工作任务和当前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

支部工作清单。各党支部(党总支)在每月“书记抓党建工作日”前,完成当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会议记录及上传至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工作,并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市县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反馈问题、年度述职评议点评问题、上级基层党建检查反馈问题等查漏补缺、抓好整改。
党委工作清单。各党委(党组)发挥乡级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采取下基层逐个督查、各支部交叉检查、收取资料集中查阅等方式,对下辖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记录、党建工作台账等资料完善和“红旗(模范)党支部”创评、“党员中心户”工作开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党内关怀帮扶落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员进社区报到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
书记工作清单。各党委(党组)书记通过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下辖基层党组织调研指导、召开现场观摩会等方式,了解掌握当前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工作进展把脉问诊,对当前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对本月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帮助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经验、总结交流、寻找差距、开拓思路。
明确怎么干,推行“三个一”工作法
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各党委(党组)通过下基层逐个督查、各支部交叉检查或收取资料集中查阅等方式,对当月党建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完善、提升,做到月清月结。二都镇、新丰乡、圳口乡、南源乡由乡镇党委委员带队,对所辖党支部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帮助各党支部理清党建工作思路,明确整改方向。

神岗乡集中查阅该乡各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和相关党建工作台账
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通过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就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工作进展把脉问诊,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采取召开现场观摩会的形式,帮助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经验、总结交流、寻找差距、开拓思路。中港镇、梨溪镇、桃陂镇以“书记抓党建工作日”为契机,对各村(居)党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的党建业务水平。凤冈镇、黄陂镇组织创评“红旗党支部”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ppt演示讲解,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东陂镇采取座谈交流的形式,组织各支部书记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党员中心户”制度落实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棠阴镇组织村(居)党支部书记围绕今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东陂镇利用“书记抓党建工作日”,有序推进全镇拆临拆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梨溪镇带领村党支部书记观摩学习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做法
开展一次调研指导。各党委(党组)书记践行“一线工作法”,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下辖基层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现场指导,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短板在一线补齐、任务在一线落实。神岗乡党委书记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走访查看“党员中心户”家中“八个一”建设、每月评星晒星以及党员联系帮扶群众情况,并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带头深入学校,对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项目化管理推进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县自然资源局督促指导局行政服务窗口提升服务效能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利用“书记抓党建工作日”,了解局机关党员进社区报到情况
聚焦干得好,抓住“三个重点”
抓督查考核。各党委(党组)根据当月“书记抓党建工作日”检查情况,对所辖党支部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县委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每月月底前对各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开展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对各党委(党组)党建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2022年4月21日—26日,县委组织部派出6个小组,通过看、查、问等方式,对各党委(党组)第一季度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对各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将考评结果在全县进行了通报。

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季度督查
抓荣誉鞭策。在党委(党组)层面,依照评分细则,对所辖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情况逐项打分并排名,对季度督查排在前三位的基层党组织发放“流动红旗”,对季度督查排在后三位且问题较多的基层党组织给予工作警示;在县级层面,由县委组织部对季度督查排名前三位的党委(党组)授予“流动红旗”,对季度督查排在后三位且问题较多的党委(党组)给予工作警示。一季度已授予“流动红旗”单位3个,给予“工作警示”单位3个。
抓结果运用。对连续2次受到警示的党委(党组),由县委组织部对党委(党组)委书记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并全县通报;连续3次受到警示的党委(党组),责令党委(党组)书记作深刻书面检讨,并进行提醒谈话,对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连续4次受到警示的党委(党组),作为县委巡察重点对象,并对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组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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