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地调整寒假、期末考安排;即日起公开征集此类线索,举报方式公布→【12月23日周五 新闻速览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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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联防联控机制“二十条”和“新十条”要求,在全领域、各环节严厉打击涉疫药品、医疗器械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即日起,陕西省药监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涉疫药品、医疗器械领域涉嫌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

一、征集范围

1.涉疫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问题。

2.涉疫药品、医疗器械无证生产、销售等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小区业主群等线上方式的无证销售。

二、举报方式

您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情况、提供线索:

1.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

2.通过省药监局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举报。

3.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

4.来信、来访。

举报注意事项:举报人要实事求是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应反映出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及违法犯罪实施过程等内容。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协助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检举揭发身边涉及药品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药品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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