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通办”申领居民身份证,鄂州公安推动户籍放管服改革

极目新闻记者 马浩然

“在家门口就可以给孩子办证,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在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黄矶派出所户政窗口,鄂州市葛店镇光谷新城的湖南籍居民卿女士带着3岁的女儿,成功办理全市第一例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业务办理流程

极目新闻记者获悉,今年11月16日起,鄂州市全面启动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业务,湖北省户籍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受理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省内任一具备条件的公安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据介绍,自11月15日起,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重庆、贵州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辽宁、上海、四川、西藏、甘肃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在鄂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读、居住的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提出申请,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

其中,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对于未满16周岁的公民,如何申请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其可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鄂州市公安局户政窗口相关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在受理此项业务时,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受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可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于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需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据介绍,鄂州市全市已成功为3名外省居民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为持续深化户籍‘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安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我们按照湖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临时身份证‘省内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更大限度地方便广大群众,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鄂州市公安局户政窗口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鄂州公安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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