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山:法度+温度 “技改抵偿”让企业轻装上阵

 因违法处理废料被判赔偿修复费用,审理期间企业升级危废产生收集技术,因疫情经营困难,无力支付环境修复费用。如何既让企业如期履行民事公益诉讼判决又能继续“活下去”?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给出了“技改抵偿”的方案,12月14日,在人大代表见证下,该案执行完毕。据了解,这是无锡市首例执行环节“技改抵偿”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0年夏,锡山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某精密轴承公司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该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轴承、齿轮、机械零部件等制造、加工销售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油泥、废润滑油等有害物质,根据相关规定,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但该院经审查发现,2017年至2019年期间,该公司累计将2.451吨废油泥、23.9公斤废润滑油出售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个体废品收购人员马某,马某再次出售后,废油泥、废润滑油去向不明。该情形极易造成环境污染,具有损害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构成威胁。

案件经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及履行公告程序后,锡山区检察院于同年11月3日立案,拟对该公司及马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院咨询相关专家意见后,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出该案环境污染修复治理费用,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某精密轴承公司及马某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5万元,并支付专家费用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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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我们对自己随意处置危废的行为已经认识到错误了,也正在积极升级公司危废处理技术,但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能否把技改升级费用抵扣部分赔偿金?”2020年11月5日,精密轴承公司负责人向检察官提出“技改抵偿”申请。

“本案作为民事环境公益诉讼的核心价值应当在于促使企业提升环保意识和实践环保行为,处罚企业不能作为目的,实现公益损害防治才应该是我们办理此类案件的根本。”收到公司申请后,锡山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上“亮出态度”。

因诉讼周期,该院先期审核了该精密轴承公司投入危废管理技改方面的合同等相关资料,并与锡山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关注公司技改情况。

2021年10月28日,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锡山区检察院跟踪关注该案执行情况。对公司能否以“技改抵偿”方式履行民事公益诉讼判决,从法律规定和社会公益保护兼顾角度,寻求能动检察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具体方案,让企业在主动承担环保责任时感受到法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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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25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等社会各界代表,召开开放式检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替代性修复机制的意见》,首次提出技改提升可以作为公益诉讼案件替代性修复措施。

11月,某精密轴承公司技改项目全部竣工并投入运行。因该公司系小微企业,近3年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再次表示希望其投入危废管理的技改费用能够抵扣应赔偿的环境修复费用。

同时,锡山生态环境部门经实地检查后,出具情况说明,认为该公司危废处理过程合格、规范、可持续,技改项目有效管控了生产中产生危废的过程。

12月14日,法院、检察院至公司召开现场听证,听取人大代表、行政机关等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建议。在现场查看技改设备运行情况、听取各方介绍后,与会人员一致同意该公司技改费用抵偿11万元赔偿费用。该公司还现场支付了其余费用,履行完毕判决义务。

“企业是自己健康持续发展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将继续能动履职,依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锡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卫表示。

来源:无锡锡山检察

编辑:武诗雨

审核:吴平 赵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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