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种!广东发布治疗新冠用药监管目录


近期,随着新冠病毒感染者增多,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药品十分抢手,生产保供形势严峻。


12月22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广东省新冠病毒感染者重点用药监管目录》(下称《目录》),包括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化湿败毒颗粒、小柴胡颗粒等在内的116种药品入选。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全面梳理全省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底数,聚焦“粤产良药”,参考本轮疫情用药实际,结合本地气候特点、用药习惯及骨干药品生产企业在产品种产能实际情况,制定了《目录》。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2月21日,广东现有1家化湿败毒颗粒生产企业,日产量达166万袋;重点监测的3家布洛芬制剂生产企业,日产量达1298万片/粒;重点监测的3家对乙酰氨基酚制剂生产企业,日产量达600万片/天


除上述品种外,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列入重点监管目录的大品种如感冒灵颗粒日产量达490万袋、抗病毒口服液日产量达250万支、板蓝根颗粒日产量达390万袋、小柴胡颗粒日产量达260万袋、阿咖酚散日产量达720万包,供应充足,完全可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对于重点监管目录所列品种和药品生产企业,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将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等监管手段,扎实做好目录品种及企业的监管工作,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健全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强化全过程质量追溯管理,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同时,将充分发挥药品零售企业的终端药品渠道作用,利用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专业优势,切实加强对公众用药的指导,引导消费者合理用药,理性购药、避免过度消费药品、盲目囤药,营造全社会科学购药、合理用药的良好氛围。


广东省药品监管局提醒市民

科学防控,对症备药

切勿盲目囤药

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编辑 | 周艳梅 责编 | 张秀丽

来源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方网 南方日报

广东卫生在线全媒体团队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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