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评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新设立的一种合议庭评议案件方式,让合议庭能够运用信息化办案手段提高合议庭运行效率。
近日
津南法院
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
适用普通程序
高效审结一起买卖合同案件
合议庭在审理程序终结后
采用在线方式
对案件进行评议并当庭宣判

案 情 简 述
杨某与杜某买卖合同案件
原定于2022年12月16日开庭
可近期受疫情影响
合议庭决定选择在线方式开庭
庭审结束后,考虑到年底将近,当事人的胜诉权急需保障,如果等到合议庭三位法官同时现场评议,还需要一定时间,故审判长决定合议庭当即进行在线评议。

合议庭成员
查明案件事实、充分发表意见后
形成了一致意见
决定当庭宣判
杨 某
我没有想到,开庭当天我就拿到了判决,法官们身体不舒服还这么认真办案,太不容易了!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施行后津南法院第一次运用在线方式评议案件,充分保障第一波疫情放开冲击期间的案件审理效率。
本案是在合议庭客观上无法实现现场评议的情况下进行的,在法官无法现场办公的时候充分应用“智慧法院”成果,实现案件“不停摆”,回应当事人对案件高效办理的需求。
在兼顾效率的同时,本案合议庭严格按照上述意见规定的在线评议程序和途径进行,确保案件程序合法、评议过程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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