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

今年以来,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密切关注县域生态环境动态情况,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进一步筑牢法治屏障,守住生态底色。

聚焦河湖生态环境保护。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和河长制统筹谋划、协调监督等职能作用,助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通过对金塔境内讨赖河、黑河流域等进行督查检查,摸排案件线索3件,立案办理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开展河道周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对辖区河道沿线内的废旧地膜、生活垃圾、柴草等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河道及周边垃圾540立方米,整治河道3.6公里。

聚焦农村环境污染防治。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农田耕地、乡镇村落、农资经营点进行走访调查,现场释法明理。针对废旧农膜污染环境问题,通过公开宣告方式向相关部门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份,并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进整改情况,乡镇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聚焦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协同金塔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实地考察、规划选址,在城东胡杨林景区至黑河环流公路25公里处建设完成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于一体的酒泉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二期工程,种植胡杨近500亩,进一步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 (石 军 刘亚楠)

责任编辑: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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