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法院快速开展首批破产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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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2月20日,兰州新区法院召开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约60名有表决权且代表债权总额95%的债权人参加会议。会上,新区法院通报了案件审理情况,破产清算管理人报告了阶段性执行职务情况、公司财产状况、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并对债权人存在异议的债权进行了充分解答。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新区法院履职以来办理的首批破产清算案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据悉,本次参与破产清算的三家公司主要从事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广告制作等业务,受经营环境、市场竞争及疫情影响,公司经营陷入困境,难以为继。为盘活企业闲置资产,发挥资源的社会效能,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在新区法院的指导下,三家公司积极通过破产程序解决存在的问题。

新区法院坚持把提速增效作为办理破产案件审理的关键之举,全力保护企业和债权人利益,推动市场资源高效配置。该案受理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为了优化流程提高速度,让管理人高效履职,新区法院以“互联网+”为抓手,线上线下无缝切换,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管理人履职的影响,从破产申请人提出申请到新区法院裁定受理仅用了7个工作日。为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新区法院在网上公开案件审理各节点信息及相关法律文书,梳理债务人的涉诉案件台账,向管理人发送相关法律文书和涉诉台账,精准助力管理人开展破产企业的接管工作。

“我们公司作为管理人竞选者,从新区法院发布竞选公告到被指定为破产企业的管理人仅用时13天,新区法院还预先梳理了债务人涉诉台账,极大的节约了我们开展债权申报和财产接管的时间成本。”管理人团队负责人李某攀介绍道,从指定管理人、协调管理人与接管企业召开工作会议,到进驻接管,再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新区法院既有时间表又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加快办案节奏、紧扣质量效率、破解重点问题起到决定性作用。


在首批破产案件办理中,为了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尽快摸清债务人的“家底”,防止其转移资产和个别清偿损害债权人利益,新区法院在审查阶段引入破产管理人预选制度,并同步发布竞选破产管理人公告,开展破产管理人选任工作,以便在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同步指定管理人,让管理人能在第一时间开展工作。如果破产申请未被受理,本次参与竞选的第三方机构按照评分先后,可以直接指定为后续案件的管理人。同时,为高质量办理破产案件,新区法院率先在兰州市建立由审判业务专家、破产领域学者等组成破产审判专家咨询库,为新区破产审判“把脉问诊”“开方抓药”。


此外,新区法院还积极创新探索办理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合作,不断提高审理质效,帮助困境企业化解危机、脱困重生,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机构转型升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兰州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丨奔流新闻

编辑丨贾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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