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龙岩市全面启动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为市民筑牢防疫屏障。
接种对象
现阶段,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时间间隔
已完成第1剂次加强免疫6个月后可进行第2剂次加强免疫。
疫苗选择
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要求,目前我市推荐使用以下两种组合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具体如下:
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需注意——
1.感染后6个月内不用接种(感染时免疫系统已经收到抗原提呈,产生了相应的免疫反应,已经产生相关的抗体)。
2.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
3.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
4.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
5.因严重慢性疾病生病已进入终末阶段。
有意愿接种的、且满足接种条件的市民,可携带身份证前往接种点接种第二剂加强免疫。建议接种前先向各接种点电话咨询。
(附接种单位名单)

来源:龙岩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编辑 李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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