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凤虎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萌萌
12月26日,记者从商丘市教育体育局获悉,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商丘市实际,从12月31日起,商丘市中小学(幼儿园)将陆续迎来为期一个月的寒假。同时,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和“双减”政策要求,结合商丘市具体情况,本学期全市小学阶段不进行期末考试;初中阶段,高一、高二期末考试调整到下学期开学恢复线下教学后进行。
据了解,根据当前线上教学情况研判,商丘市幼儿园和小学阶段放假时间定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农历腊月初九至次年正月十六);初中阶段放假时间定于2023年1月9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次年正月十六);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23年1月14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六)。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023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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