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印发

12月26日记者获悉,为了奖励陕西高等学校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教师、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高校深度融入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出炉。明确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新驱动奖和科普奖。

奖励设置中明确,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参评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应为在陕高校全职教师或科技工作者,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在陕高校。参评成果完成人应对成果的创新有实质性贡献,仅从事管理和辅助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完成人。

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予以下研究成果:

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

主要包括在阐明自然现象、特性、规律等方面有前瞻性、理论性重要发现和发展,有新的科学认识与创见的研究成果。

应具备下列条件:学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研究的先进或者以上水平,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重要影响,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相应的学术论文和专著已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出版一年以上,并得到正面引用、评价或者应用,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类成果

主要包括运用科学技术做出的具有创造性、效益性的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设计、新品种和新系统等已应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科技成果。

应具备的条件为:有重要技术创新,或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或创造性的将科学技术成果大规模推广应用,整体研究达到国内同类研究的先进或者以上水平;已获得国家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标准规范等;相关成果经一年以上的实施应用,已创造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作出显著贡献,推动了相关领域的科技进步,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软科学类成果

主要包括为促进科技、教育、经济、社会进步而进行的有关战略、方针政策、规划、评价、调查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应具备条件为: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理论和研究方法取得的成果有较大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对推动科技、教育、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整体研究达到国内同类研究的先进或者以上水平;研究成果经过学术评价,被相关部门采纳,并在相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一年以上的应用,已创造了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创新驱动奖

授予在推动我省秦创原建设、创新产业链深度融合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成果。应具备条件为:实现新产品开发及相关的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创新;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推动本省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创新实践中,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具有引领性、示范性。

科普奖

授予以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宗旨,以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的公开出版、发行的科学普及出版物,主要包括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

应具备条件为:选题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创作方法有重要创新,创作难度较大,成果达到同类的优秀水平,对科普作品创作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应为已公开发表一年以上、十年之内的科普作品,普及面在国内外同类科普作品中处于领先水平,社会效益显著,为全民科学素质的提升做出了很大贡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本办法所包含的奖励:

属于奖励范围的;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完成人有学术不端行为,或按照有关规定被禁止参加评奖活动的;已获或正在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厅局(地市)级奖励的;理论成果出版、发表后在学术界引起重大争议的;知识产权、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排序有争议的,或未经合作单位同意的;成果获得政府各级各类计划项目支持,但计划项目未结题的;有违反其它规定情形的。(记者 任娜)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