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历来是矛盾纠纷频发的高峰期,为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夯实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古城乡多策并施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

临近年底,制种纠纷、水事争议、劳务纠纷等矛盾纠纷碰头叠加,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古城乡结合辖区社会稳控实际制定方案,按照“源头预防、源头化解、源头稳控相结合”的原则,以解决群众的“关心事、操心事、烦心事”为出发点,以积极构建“平安古城”为落脚点,扎实做到排查、稳控、化解同步进行。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按照“一起纠纷、一个方案、一个工作小组”的工作要求,确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办理要求和时限,定期跟踪问效。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原则,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对各自辖区民风民俗知根知底的优势,将家庭琐事、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化解在村里,并将无法调处的矛盾纠纷排查上报,由乡上成立包村领导、司法所、村调委会组成的工作组对上报的矛盾纠纷进行集中协调化解。

按照“走访到位、宣传到位、回访到位”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搜集隐患信息、提前介入防控、有效化解矛盾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针对农村群众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状况,广泛宣传各类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此外,按照研究制定的矛盾纠纷化解回访制度,及时落实感情疏导措施,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果落地落实。
以建设“平安古城”为目标,定期召开信访维稳形势分析研判会议,由乡综治中心定期通报全乡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涉稳案件调查调处情况,并通报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对可能发生上访苗头或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着重分析,提前介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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