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8日,在一起涉及业主委员会的执行案件中,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邀请街道、社区等工作人员,协商案件执行方案。 陈浩 摄
自今年1月1日起至今,我区法院共受理首次执行案件近14.7万件,结案近13.4万件,案件结收比达91.01%。8月10日至12月10日,全疆法院通过“云执行”等方式执结首次执行案件3.4万余件。
这一年,我区法院执行工作硕果累累,向全疆各族群众交上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跨域执行往返劳顿,审执协调壁垒重重……一年来,摆在全疆法院面前的执行难点依然存在。
难题,亦是考题。为破题,我区各级法院主动融入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源头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良好社会环境。
“综合治理最重要的任务是破解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可供执行财产的难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甘露告诉记者,自治区高院不断拓展执行联动机制的深度广度,与自治区公安厅建立机动车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同时,推进全区兵地法院建立协同执行机制,助力兵地融合发展。
全疆各级法院综合源头治理执行难既有广度、深度,也有亮点。在“疏勒经验”的基础上,各地结合本地特点推动协同执行机制创新。
克拉玛依两级法院立足城市化法院工作特点,创新开展诉源治理执源治理的“两源治理”工作,将“两源治理”嵌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独山子区人民法院为例,今年,该院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同比均下降25%以上,“两源治理”初见成效;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建立哈密区域融合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牵头与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签订《关于加强区域融合联动执行工作实施意见》,凝聚起哈密辖区法院之间的协同执行合力;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整合各方力量,强化执行联动,选派骨干执行员入驻法官工作站,组建执行协理员队伍,打造“无法律白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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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微改革”“微创新”,从问题出发,从需求破题,进一步满足了各族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执行工作最终的目的是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为此,我区法院注重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推动执行工作持续健康高水平运行。
2021年7月,北京市某酒店管理公司向霍尔果斯市某公司借款6000万元。合同到期后,北京市某酒店管理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拖延支付,霍尔果斯市某公司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今年8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自治区高院伊犁州分院执行局副局长阿布都热西提·艾沙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并依法冻结。随后,阿布都热西提得知,被执行人陷入经营困境,强制执行势必会对企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于是,他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多次联系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经过调解,最终,相隔3900公里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北京市某酒店管理公司向霍尔果斯市某公司主动履行4300万元,剩余款项执行和解后分期履行。线上核对无误后,双方当事人“云端”签字确认,此举确保了双方企业的正常运转。
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综合源头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培育、发掘、鼓励各级法院在执行工作机制上的创新、探索与实践。同时,在规范化执行上狠下功夫,用‘真金白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甘露说。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古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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