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我国已实现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在该阶段实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然而,这伟大的阶段性胜利得来不易,守之艰难,其中不免一些党员干部在利益面前,钻了政策的空子,失了党员的原则。沙河市白塔镇下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闫某某就在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时,误入歧途,丢掉了党员品性。
一、抽丝剥茧,为何“能人”变“罪人”
(一)好干部的思想滑坡
闫某某2012年担任下关村党支部书记之前,下关村没有集体收入,经济条件差,一度是后进村,大队工作和村容村貌整体较落后。他工作期间,吃过苦、受过累,想方设法为村民办好事,带领支部干部在村里铺路修街、修建大队部、省道通道绿化,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当时村民们都夸闫某某是下关村的“能人”。然而,工作成绩赢得村民信任后,闫某某有些飘飘然,渐渐地开始迷失了方向。2014年11月,因招待费超支,被给予党内警告;2016年9月,因将村民通道绿化补偿款用于村日常开支,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020年3月,因收取宅基地款长期不上账,被给予党内警告。梳理其处分脉络不难发现,闫某某面对金钱越来越收不住手,公私界线越来越模糊。一次次处分没有让闫某某受到警醒,他在群众中失去了信任和口碑。2022年,因贪污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被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二)“钱途”毁前途
2012年,闫某某正发愁大队部没有钱时,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实施,他瞄准了这个“好机会”,想到了申请补助款刚好可以解决村务紧张的问题。于是,他让村会计郑某某选了几户住房年久破旧的贫困户,扣住农户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替这些农户填写了危房改造申请。闫某某当时只想着能领到改造款就行,实际是否能改造危房根本不在意。改造过程中,需要拍摄危房改造中和改造完成时的照片,由于申请的房屋并没有实际实地改造,这又让闫某某犯了难。他吩咐郑某某,让他想办法通过审核和验收。郑某某想着,只是拍摄照片,验收的人不一定知道贫困户实际住在哪里,他就带农户到村里正在盖房子的工地拍摄改造中的照片;去最近几年新盖好房子的村民家里拍摄改造完成的照片,这样“别出心裁”地顺利通过了危房改造验收。
补助款很快下来了,闫某某马上安排郑某某把钱都取了出来。大队有了补助款,闫某某觉得手上宽裕了许多,他一边工作,一边吃喝玩乐“享受”生活,他觉得此事天衣无缝,万无一失。村里不仅有了钱,自己想用钱的时候也十分方便。他做着这样的美梦,没想到好日子这么快到了头。2014年的一天,闫某某突然听说纪委正在调查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的事,他顿时慌了神,立刻召集村委班子,商量着给改造户送钱。他们大概盘算了一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每户送2000元至4000元不等。闫某某还特地交代:他们送钱时,要让农户打个收条,写上“今收到危房改造补助款xxx元(危房改造实际下拨的钱数)”,收条落款的时间要写在领取补助款之后的几天。这些农户明知道自己没有改造房屋却收到这样一笔“补助”,又是支书安排的事,自然配合地写了收条。有些农户知道自己只领了一小部分补助,就去找闫某某问个究竟。闫某某害怕事情越闹越大,马上再拿一两千给了这些农户,避免更多问题。
闫某某的美梦终究还是醒了,沙河市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了这个“漏洞”。闫某某和郑某某如实交代了弄虚作假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后,又挥霍一空的违法违纪事实。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他们二人都悔恨不已,感叹自己伸了不该伸的手,花了不该花的钱,最终落得如此下场。
2022年2月246日,沙河市纪委监委给予闫某某开除党籍处分,郑某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累计收缴违纪资金12万余元。
二、坚定立场,筑廉洁“防火墙”
闫某某、郑某某案件的发生,究其根本是个人思想滑坡,法律纪律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了目前国家扶贫政策补助资金申请、发放过程中,审核部门工作纪律不严、监管部门工作不力等问题。
沙河市纪委监委针对闫某某案件的典型问题,做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开展了系列整治活动。一是打造“清风”生态。沙河市纪委监委拟对住建、农业、教育、民政、卫健、人社、林业、交通等有关部门下发扶贫资金政策解读,督促各单位全系统上下积极学习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扶贫环境。二是深扎“拒腐”之根。我市计划在2022年6月召开扶贫领域以案促改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重点通报闫某某、郑某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警醒作用向全市党员干部延伸,廉政思想在全市党员干部心中深深扎根。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积极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确保将党温暖的关怀送到需要帮助的群众身边。三是擦亮“廉洁”名片。沙河市纪委监委就闫某某违纪案件录制了警示教育视频,以“清廉沙河”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将闫某某一步步堕入欲望深渊的典型案例推向“线上”,使广大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就能够做到以案为诫、以案为鉴。闫某某剖析了自己缺乏纪法敬畏,没有秉持党员本性,对骗取扶贫资金的违纪违法事实进行反思。他含泪忏悔,深刻认识到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予的,因为自己的贪欲和侥幸心理,违反了党员纪律,丧失了道德底线。这也再次说证明,思想滑坡是偏离正规的导火索,让人深陷违纪违规泥沼无法自拔。“清廉沙河”公众号作为沙河的廉洁名片,用身边的案例现实说法,使广大党员干部敬畏红线、坚守底线,牢记服务使命,不忘为民初心。
三、警钟长鸣,绷紧纪律红线
闫某某和郑某某的案件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在利益面前要时刻紧守党员底线,在群众面前要带头树立廉洁形象的重要性。脱贫攻坚的伟大意义在于让百姓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举措。贪腐腐蚀了党员干部的秉性,让党旗失色,使廉洁蒙羞。
全市党员干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扶贫领域以案促改的重要意义。以闫某某等典型案例剖析警示为抓手,不断加大预防和治本力度,把各项惠民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顺利高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廉洁保障。二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闫某某一次次违纪没有停手,直至最后开除党籍才知为时已晚,终究是思想滑坡,让其偏离党员的正规,一错再错。以闫某某案件为例,全市党员干部要认真剖析、反思,真正做到内省、自检,绷紧纪律红线,纪律警钟长鸣。通过对闫某某案例的反思,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三要有效提升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实效。闫某某之辈只是沧海一粟,我们要深挖党员队伍的“蛀虫”,不能让辛苦铸就的脱贫攻坚之堤毁于贪腐的“蚁穴”。全市应着力抓好扶贫领域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深刻剖析,主动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整改到位。
我们相信,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及市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促改任务,脱贫攻坚的成果会牢牢守护,建设廉洁沙河的奋斗始终在路上。沙河市纪委监委以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真抓实干的领导班子、清风廉政的政治生态,为沙河高质量赶超发展保驾护航、增光添彩。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