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乙类乙管”体现实事求是,这也是过去三年我们抗疫的方法论

国家卫健委12月26日晚发布公告,正式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并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冠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而是降级为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与此同时新冠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相关专家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现在选择的是一个更为现实的抗疫路线,未来也将继续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面对和解决当前群众的疑惑和困难,这也是过去三年抗击疫情的方法论。

专家:将新冠调整为“乙类乙管”,有利于把主要精力放在临床救治上

自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冠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以来。我国对新冠执行“乙类甲管”已近3年,对于此番调整为“乙类乙管”,国家卫健委新冠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在回应媒体关切时表示,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聚集专家的智慧、借鉴国内外经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的决策。应该说,当前人类对新冠病毒和疾病的认识进一步加深,疾病的危害性下降,有效的疫苗和药物供给,以及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等,都为这次调整创造了条件。近三年的抗疫工作,也为调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政策调整后,我们要克服麻痹思想,特别需要关注病毒变异监测、医疗资源使用情况监测,切实做好保障健康、降低重症、减少死亡等工作。”梁万年说。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呼吸内科主任王广发27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疫情初期,新冠在武汉造成的病死率还是比较高的。再加上当时对该病毒的认识不够深入,无论是抗病毒药物还是疫苗,当时没有任何抵御它的手段,所以当时对新冠进行“乙类甲管”是行之必然,“因为我们需要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主要是三点: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在当时没有疫苗的情况下,除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外,很难有其他行之有效的措施。事实证明,这些措施的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那一波疫情在中国大陆被完全控制住。”

“而随着新冠病毒的不断变化,以及我们对新冠病毒的特点加深认识,这为新冠降级管理创造了条件。”王广发指出,随着新冠病毒的变异,奥密克戎变异株及其进化分支的特点就是致病力降低导致重症病人和死亡病人的减少,以及传播力显著增加、传播速度的加快,“现如今我们有了疫苗和治疗的药物,如果仍对新冠按照‘乙类甲管’,严格按照清零的方式防疫,那么成本是巨大的,但收益很小。”

“从临床的情况来看,奥密克戎导致重症的数量比武汉当时的原始株要低。”王广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依法将新冠降为“乙类乙管”,有利于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临床救治上。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27日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是“保健康、防重症”,依法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疫情防控策略的重大调整,体现了实事求是、主动作为、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政策,将有助于更好地适应病毒变异和疫情形势的变化,有助于把防控资源更加集中到保护患有基础病的老人、孕产妇和儿童等重点人群上来,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医疗卫生需求,有助于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选择优化出入境管理是与时俱进的选择

26日晚国家卫健委还同步发表了对新冠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通知》从疫苗接种、新冠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医疗资源建设投入、分级分类救治、疫情监测与应对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出台十二项针对性管理措施。

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27日表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是可以松口气、或者歇歇脚的信号,更不是完全“一放了之”。

一位匿名疾控专家27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将新冠调整为“乙类管理”,配套出台的多项管理措施令人印象深刻。首先,此前对新冠采取的“乙类甲管”模式,要求确诊之后两小时内及时上报,由于确诊患者的大量增加,两小时内上报已不具备可行性,而降级为乙类管理后只需要在24小时内上报,这样可以确保正常的诊断上报,有利于医疗机构秩序的恢复。

另外一个重大变化就是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要求逐步恢复水路、陆路口岸客运出入境。上述专家认为,根据国际疫情形势和各方面服务保障能力,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回到过去的正常状态已是大势所趋,这项调整也是比较合理的,因为现如今对出入境人员加以限制已无必要。

该专家同时强调,此次优化出入境管理措施是利大于弊,这将对全球抗疫带来更多的确定性。“实际上,即便中国没有走向放开,世卫组织也有在明年宣布大流行结束的计划,中国选择优化出入境管理是符合自身利益的选择,全球是一个对抗新冠疫情的共同体,我们不能永远封控,这是不可持续的,这项政策的调整也反映出我们应对疫情是与时俱进的,我们对此要有信心。”

“我们现在选择的是一个更为现实的抗疫路线,我们接下来也会以更加积极的方式去应对现实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出台更多具体化的措施和方案,继续实事求是地面对和解决当前群众的疑惑和困难,这也是过去三年我们抗击疫情的方法论。”该专家说。

调整为“乙类乙管”绝不是放任不管

政策调整之后,是否意味着我国完全回到了疫情前的状态?梁万年27日在回应媒体关切时表示,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株的新特点,高效地利用防控资源,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梁万年指出,当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持续流行。国内疫情总体处于快速上升阶段,受各地人群流动性、人口密度、人群免疫水平等的差异,各地迎来疫情流行高峰时间会有所差别,未来一段时间各地将陆续面临疫情流行的压力。一方面,政府部门、卫生健康系统等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和职责要求,继续做好相关的防控和救治工作,千方百计地降低重症、减少病亡,维护人民健康;另一方面,特别需要公众做好个人防护,继续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减少流动和聚集,降低短期内流行高峰带来的对医疗资源的冲击。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27日也强调,我们还要看到,当前全球大流行尚未结束,疫情走向仍有不确定性。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对新冠疫情仍保持着高于普通传染病的防控措施。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绝不是放任不管,绝不意味着所有防控措施的退出,而是要继续强化管理、强化服务、强化保障。

对于新冠的降级管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前首席科学家曾光日前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专访时也表示,将新冠按照乙类传染病管理,就意味着将对新冠的管理回归到卫生系统的常规工作,依然要诊断、报告、管理每一例病例,可以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依法隔离,对污染的疫源地消毒,但不再由政府组织大规模的社区封控、中断交通等措施。疫情防控将解除临时的应急管理状态,而回归到传染病的常态化管理阶段。

曾光指出,在新冠肺炎防控政策的调整过程中,从“乙类甲管”调整至“乙类乙管”,是极为关键但艰难的一步,这种调整意味着对于新冠的管理发生了质的变化,“一旦调整到乙类管理,未来再降到丙类传染病管理,那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我相信新冠最终也会降为丙类丙管的,对此我们要有信心,更要有耐心。”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樊巍 陈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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