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公安厅通过严格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提升工作质效。
据了解,黑龙江省公安厅强化督办事项办理时效,要求对来文进行前置报告、前置跟进、前置转发,厅直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接领督办任务后,若未按时限完成反馈报告,将视程度予以记录、通报或追责;强化督办平台应用管理,进一步明确督办对象、内容和方式,通过督办平台发布督办通知,明确任务时间、完成时限、责任部门、督办类型,对于临近报送时间节点仍未反馈情况的单位,点对点发送催办信息,确保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督办事项。
(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记者宋晨、通讯员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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